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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国资委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2021-04-28 16:25     来源:桂林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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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桂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部署要求,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桂林市国资委从履行国资国企监管工作职责入手,全力推进全市国资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以管资本为主改革授权经营体制。

一是制定出台《桂林市深化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及市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桂林市国资委精简的国资监管事项》《桂林市精简的国资监管事项解读》和《桂林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0年版)》,进一步减少企业的审批事项共25项,做到下放权限、减化程序、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打破传统体制,不断推进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国资监管的对象和重点由聚焦单个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转向更加关注国有资本的整体收益和控制力,更加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企业法人财产权,不断消除国资监管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二是为进一步推进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资监管职能转变,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充分竞争,桂林市国资委取消“中介机构备选库”,由各监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自主选聘中介机构。取消“中介机构备选库”后,监管企业可以利用竞争的方式选择价格优、服务佳、效率高的中介服务机构,更有利于企业运行效率提升,满足企业个性化服务需求。三是加快推进公司制改制工作。实行公司制改制,对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至关重要,并且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资产证券化等一系列改革的前提。桂林市国资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本着“能改则改,应改尽改”的原则,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监管企业开展公司制改制工作。推进改革工作中,桂林市国资委要求监管企业采取实事求是、因企施策、分类处置,对已无实质经营活动,遗留问题可以集中处理的企业,采取注销、吸收合并、产权转让等方式抓紧处置;对存在诉讼等历史遗留问题,暂时不具备改制和清理条件的企业,加大力度做好存量压减和问题化解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处置;同时,结合资源整合、“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加快处置。桂林市国资委在改制过程中,持续开展督查调研,积极做好目标任务的跟踪落实,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改制中遇到的问题。

二、开展分类放权。

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改革授权经营体制的起点。桂林市国资委分别对桂林国投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及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进行调研,对其产业布局、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投资方向、融资渠道以及授权清单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并印发《桂林市国有企业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方案》,对两家公司进行试点,将原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分审批决策事项权限逐步授权投资运营公司,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在投资决策、产权管理、财务管理、企业改革、人事薪酬管理等方面结合企业现有实际情况进行授权放权,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

三、推进国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重点项目制度,明确联系内容、联系方式和工作要求,及时宣传国企国资改革最新政策举措,了解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部署在企业的落实情况,加强与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全面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理办文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加大深入企业调研力度,助力企业解决经营难题,帮助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主业,促进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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