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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启用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启用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08-06 15:44     来源:广西国资委     作者:广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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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资委,各企业,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2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2〕104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精神,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统一部署,我委已完成了全区国家出资企业产权重新登记工作,建成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和企业依据《办法》和《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产权占有、变动和注销等手续。系统登录网址:在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www.gxgzw.gov.cn)“广西国资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平台”栏目中登录。在产权登记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馈。联系人:李凤敏,联系电话:0771-2805228。
  二、自治区国资委向区直企业颁发“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证”,向二级及以下企业颁发“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表”。新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证”、“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表”从2013年8月1日起启用,原“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作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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