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我委《关于建立监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桂国资发〔2012〕27号)下发以后,各企业每年提出风险防范策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有效避免了企业风险和风险事故,风险管理效果显著。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现将报送2014年风险管理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加强对2014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准确把握市场变化,通过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广泛收集初始信息,深入查找风险隐患,认真制定风险策略,提出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科学制定2014年风险管理报告。
二、各企业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实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经验,特别注意总结2013年企业深化全面风险管理的经验,结合2013年企业风险事件(事故)进行认真剖析,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认真整改,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应经企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各类公司制企业、金融企业和广西农机院、广西化工院、广西轻工院、广西机械院等4家科研企业要按规定要求做好报送工作,其他科研院所企业结合实际自愿报送。
四、请各企业于2月28日前将风险管理报告和电子版光盘一起报送我委(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
《关于建立监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桂国资发〔2012〕27号)和《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模版》可在我委网站www.gxgzw.gov.cn“国资公告”栏下载。联系人:李鑫,电话:18907715848,电子邮箱:qgc1605@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1月7日
附件1:桂国资发2012 27号关于建立监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doc
附件2: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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