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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指导意见》(桂国资发〔2013〕87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科技创新总结和2015年度科技创新计划, 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4年度科技创新总结
请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做好2014年度科技创新总结,内容主要包括:
(一)2014年科技创新情况。2014年度企业的科技活动人员、科技活动费用、企业办科技机构、科技活动产出和成果、科技重大项目、其他相关情况以及企业在技术创新工作中的政策需求等,并填报《国有企业2014年度技术创新情况调查表》(附件1)。
(二)重大项目情况。请各企业认真总结2014年取得重大突破的科技创新项目,按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意义、取得哪些重大突破、取得的知识产权或获得何种奖励、带来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方面内容进行汇总,并填报《国有企业2014年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附件2)。
(三)《自治区国资委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指导意见》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方案执行情况、企业领导挂帅的技术创新领导机构建立情况、目标责任制建立情况、技术研发体系架构及技术创新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考核与激励制度建设情况、向上级申请或争取政策支持情况等。
二、2015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计划
2015年度的重大科技研究计划。按照《自治区国资委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指导意见》科学制定2015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并填报《国有企业2015年度重大科技开发项目计划表》(附件3)、《国有企业2015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计划表》(附件4)。
三、报送要求
请各企业认真做好2014年度科技创新工作总结和2015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计划,同时填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通知、附件、附表可在我委网站www.gxgzw. gov.cn“最新公告”栏目下载),于?xml:namespace>
附件:1.国有企业2014年度技术创新情况调查表
2.国有企业2014年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汇总表
3.国有企业2015年度重大科技开发项目计划表
4.国有企业2015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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