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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自治区国资委2014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的函

关于报送自治区国资委2014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的函

2015-01-09 19:07     来源:广西国资委     作者:广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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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贵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2014年“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总结报给你们,请审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12月23

 

 

自治区国资委2014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4年,自治区国资委在国务院国资委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依法依规行权履职,紧密结合国资监管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实际,扎实有序地开展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

自治区国资委在自治区政务中心设有服务窗口,一直以来不断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发展为中心,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准则,切实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窗口建设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窗口工作,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和窗口建设问题列入委领导班子重要工作日程,多次召开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研究“一服务两公开”和行政审批工作。分管领导多次到窗口考察指导工作,并与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有关领导对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国资委政务服务工作交换意见。我委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要求以及本委工作需要配备窗口工作人员,选派了一名行政审批办副主任长期进驻窗口担任首席代表,全面负责窗口的审批和服务工作,实现我委行政审批内设机构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同时,委领导对窗口工作人员还提出有关工作要求,一是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要在工作中换位思考,增强服务意识,为申请人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三是要加强调查研究,继续拓展政务服务内容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四是要不断加强窗口建设,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一年来我委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政务服务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精神。窗口先后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了全区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加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结合窗口实际,认真讨论,提高认识,促进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并根据自治区监察厅要求,进行了“五查”:一查政务服务观念是否增强,二查贯彻执行“三项制度”是否严格,三查工作纪律是否得到加强,四查执行考勤制度要求是否严格,五查自身建设是否得到提高。通过学习和自查,进一步提高了全体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了组织纪律性和自觉服务意识,改进了工作作风,工作风貌和工作成效明显提高,得到了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和服务对象的好评。

(三)严守规章制度,热情为民服务。一年来,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管理办法》(政府令第6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桂政务办发〔201113号 )等有关规定,遵守政务中心有关考察管理规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对待到窗口办理业务的人员,热情接待、礼貌服务,耐心解答咨询,百问不厌,自觉维护政务中心的良好形像。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要求,热情接待到窗口办理业务的同志,认真审核申报的审批材料,认真办理项目审批事项,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切实做好政务服务工作。2014111216,我委窗口受理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注册备案登记共46件,均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没有出现超期办结现象,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报送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信息12条。

二、深化体制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效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广西区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进一步对我委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完善优化流程,减少环节,缩短时限,精简材料;同时依法依规行权履职,扎实有效地开展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的保证了行政审批工作的高效运行。

(一)清理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根据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定结果和桂政办发〔201370号文件要求,我委负责清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2项(其中1项实施主体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或者审批权限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清理目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部门文件,结合依法依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要求,提出调整方案,经自治区审改办批复(桂审改办函(201434号)我委在2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中,保留项目12项。

(二)进一步审核行政审批项目。为配合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建设全区行政审批标准目录库,我窗口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桂政发〔201036号)和《自治区法制办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号)文件,严格核查我委的22项审批事项目录数据,确保数据无误和信息完整,保障窗口办件正常办理。

三、继续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自治区党委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深化体制改革工作,自治区国资委窗口继续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行政审批办的工作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国资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积极参加自治区政务服务办组织的电子政务及软件应用培训、网络安全教育学习等活动。通过学习交流,我们紧紧围绕以服务发展、提高行政效能为主题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与有关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通过邀请办事群众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审批对象意见建议,征求对窗口办事流程、服务态度和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别审批项目的清理措施,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清理工作方案。对我委审批事项进行认真分析,根据行政审批法规进行清理精简、流程再造,不断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促使窗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为办事群众和国有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与兄弟窗口开展“同努力共进步”活动。与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测绘局窗口结成“同努力共进步”对子,通过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相评比来促使两窗口单位相互对照,相互提高,相互促进,共同努力,共同进步。增强我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率,提高服务能力。

(三)与服务型企业结成结对共建对子。与南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结成“结对共建、创先争优”对子,双方在党建和服务工作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共同建设,互相学习,达到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取长补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共同提高业务水平的目的,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委认真贯彻国办发〔201412号文件精神,落实自治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根据我委2013年修订的《自治区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自治区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配套实施办法》、《自治区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公开范围。通过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自治区国资委政府统一门户网站以及向自治区档案馆、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图书馆等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国资监管信息。截至20141130,我委2014年在委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256条,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国资委子站公开信息265条;向自治区档案馆、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图书馆报送规范性文件5份。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委继续在门户网站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了委机关2014年本部门预算及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并同时专项公开了“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决算明细数据及具体使用情况分析说明。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涉及我委的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主要是“政府采购”项目,我委严格引用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告格式在我委门户网站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按期发布政府采购情况。

(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我委须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我委在门户网站以及自治区政府统一平台上公开了我委监管企业目录,并与监管企业门户网站形成链接,可直接查询监管企业网站内容;同时为进一步突出主业,明确企业发展战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正确引导企业把握投资方向,严格按照非主业投资,依据有关法规法规及我委规章制度,我委对提出主业调整申请的部分企业主业重新进行核定,对新划拨我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主业进行审核确认,并在我委门户网站及统一平台上予以公布。

(五)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在门户网站上定期公开全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统计信息情况。

(六)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收到正式信息公开申请1项,已按照我委监管职能范围对非涉密信息进行了公开,对不属于我委公开范围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信息明确告知了申请人,建议申请人按政府部门职能分工向具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七)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等内容,结合我委实际情况,于2013年重新修订了《自治区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自治区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公开配套实施办法》、《自治区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等文件内容,印发各处室、各监事会办事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我委还多次对门户网站进行全新改版升级,主要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等上级门户网站内容,同时根据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各项指标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设立新栏目、设计新版面,不断完善运行环境、内容管理与操作流程。通过门户网站的改版和加强维护管理,突出信息公开内容,系统规范公开信息,扩大信息总量,完善栏目功能,加强信息交互,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社会公众网上获取公开信息更加方便,日常点击率有较大提高。

五、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关于公开国有企业信息问题,经了解,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尚处于启动阶段,如何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国务院国资委从2013年起已作为课题进行调研。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不同于政府机关,特别是作为生产型、竞争性的国有企业,以营利和创造利润为主,有些经营指标和数据是商业秘密,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公开,还待进一步研究和界定。今后,我们将继续与国务院国资委调研课题组保持联系,加强对非公益性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调研,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六、2015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加强学习,全面提升“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水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以深化政务服务为改革切入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条例,进一步完善“一服务两公开”体制机制,拓展“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域,使我委的“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加强服务,做好政务工作。政务服务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服务性很强的工作,窗口要努力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加强请示汇报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加强向委分管窗口的综合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请示汇报工作,使领导及时了解处理出现的工作情况和问题。二是坚持加强与相关处室联系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掌握行政项目审批情况,加快项目审批速度。三是坚持为民服务宗旨,热情为到窗口办事的同志服务,尽心尽责。四是坚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自觉遵守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做到挂牌上岗。五是坚持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树立国资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组织国资委系统行政审批办负责人、业务骨干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政务服务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精神,学习国资系统行政审批操作规范指南及行政审批相关业务知识、受理事项的操作流程,做好服务工作;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委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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