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各监事会办事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政管发〔2014〕38号)要求,2014年6月10日定为全区公共机构“全区低碳日”,各公共机构须同步开展能源资源紧缺体验和绿色出行活动。现将我委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关全体人员原则停止使用公务用车1天(特殊紧急情况和出差除外),并倡导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1天;
二、办公区域禁用空调1天(除机房等特殊场所外);
三、公共区域(如门厅、走廊、卫生间等)停止使用照明1天,办公室、会议室室内充分利用自然光,不使用或少使用照明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关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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