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资委,各企业:
全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各市国资委、各企业按照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是“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年,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国资委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现请你们结合自治区依法治桂办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一、主要内容
总结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六五”普法规划、决议和国资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结合各市国资委和各企业的实际,重点检查的内容分别为:
(一)各市国资委
1.组织所出资企业开展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学习宣传活动情况;
2.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情况;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依法履职情况;
3.国有资产监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4.普法有关制度建设及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5.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
6.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及普法的实际效果。
(二)各企业
1.开展宪法、中国特色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学习宣传活动情况;
2.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学法用法情况;
3.依法治企工作开展情况;
4.普法有关制度建设及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5.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
6.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及普法的实际效果。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国资委、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总结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开展总结验收和整改等工作。
(二)要以“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认真查找普法工作及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三)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六五”普法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大力宣传普法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全面展示5年来的工作成就,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各市国资委、各企业务必于9月9日前将“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报告及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自治区国资委将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的统一安排,做好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等工作。
联系人:晏庆开 0771—5891139
邮箱:gxgzwfg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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