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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度征订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度征订工作的通知

2015-11-03 18:59     来源:广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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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度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资委、各有关企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是发布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政府出版物,是各级国资委、企业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最新政策法规的重要刊物。

为做好《公告》2016年度征订工作,现将《关于做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度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国资厅〔2015〕491号)、《关于征订2016年度〈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征订工作,并于2015年10月26日前自行与国务院国资委公告编辑部征订。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自行申请组建《公告》发行分工作站,申请组建的单位请将登记表传真反馈国务院国资委公告编辑部。

国务院国资委公告编辑部联系电话:010-64471600、64471686、13701114111、13241783000,传真:010-64471672、64471686、64471600。

请各单位在结合实际完成订阅和工作站组建工作后,将订阅回执单和分工作站站长登记表传真至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备案。

自治区国资委联系人及电话:罗雪花,0771-2808638、280923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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