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报告和2016年投资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我委管理企业投资行为监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桂国资发〔2014〕544号)规定,现就做好报送2015年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和2016年投资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结2015年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请各企业按照《企业2015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16年投资计划报告(提纲)》(见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同时按照《2015年投资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2015年计划外投资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要求,全面、系统、准确地统计本企业2015年投资完成情况的相关数据信息。
二、编制2016年投资计划
各企业要加强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抓住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带来的机遇,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合理安排年度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和实施进度,充分体现“十二五”规划与“十三五”规划的有效衔接。2016年投资计划主要包括2016年投资总体情况、重大投资项目情况、非主业投资计划说明、投资规模与企业承受能力说明和有关表格(附件4至8)。
三、报送要求
(一)预报送。为便于在今年年底前掌握企业年度投资概况,请于2015年12月27日前报送企业2015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16年投资计划的报告及附件2-8等相关表格。报送内容不必经过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室审议,报送电子版即可,请发至邮gxgzwsyc@163.com。
(二)正式报送。请于2016年3月30日前,正式报送《企业2015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16年投资计划的报告》和附件2-8等相关表格,报送内容须经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室审议通过,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电子版请发至gxgzwsyc@163.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我委门户网站“国资公告”栏目下载。请按规定的电子表格填报,不能自行设制表格。
联系人及电话:蒋昀宏,0771-2825103、15077108835。
附件:附件2-8.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12月9日
附件1
企业2015年投资完成情况及
2016年投资计划的报告
(提纲)
一、2015年投资完成情况的总结
(一)2015年投资完成总体情况
1.投资完成概况及结构分析。包括本年实际完成投资总额、计划完成率、同比增长率等。结构分析包括投资类别(固定资产投资、股权产权投资)、投资方向(主业与非主业)、投资地域(区外、境外)、投资主体(本部、子公司)、新开工与续建投资完成情况等分析。资金来源分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发债、利用外资、引进民资等)。
2.投资计划与实际完成偏差的情况。结合企业“十二五”规划及现阶段的发展战略,分析偏差和存在问题,总结2015年计划外投资完成情况。
3.年度内重点项目投资情况。对企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重点固定资产项目、重大并购项目、重大对外投资、境外投资项目、金融投资项目等进展情况及已竣工(完成投资)项目效益情况等。
4.非主业投资情况分析。包括非主业投资对企业发展战略影响、对企业效益的贡献以及资金、管理、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情况。
5.委托贷款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包括委托贷款总额、委托银行、贷款方、贷款利率,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总额、产品基本情况,委托贷款和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及资金闲置原因说明等。
(二)2015年投资管理工作情况
1.投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本年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在改善投资管理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2.对子公司投资监管情况。
3.投资项目监管情况。包括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后评价等工作开展情况。
4.投资风险控制情况。本年投资资金落实及资产负债率变化情况,企业在投资风险管控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变化等外部因素对企业投资的影响及应对情况等。
(三)2015年投资效果分析
1.年度投资对企业营业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率及资产结构等经济指标拉动影响情况。
2.结合投资项目分析年度投资对促进企业主业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增强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影响作用。
3.年度投资对我区经济发展有哪些积极作用。
(四)2015年投资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对策建议
二、2016年投资计划的有关说明
(一)2016年投资计划的总体情况及结构分析
1.投资计划概况。主要包括2016年计划投资的项目概况,以及计划投资总额、融资总额等。
2.投资计划结构分析。主要是从投资类别、投资方向、按投资主体、投资地域、投资进度、资金来源等几个方面入手系统分析2016年投资计划中有关比例关系,如主业、非主业投资比例,并作出相关说明。
(二)2015年重大投资项目的情况
1.2016年重大投资项目的总体情况。内容包括企业2016年投资额占企业净资产10%以上、或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的非主业投资项目,投资额占企业净资产10%以上、或投资额大于1亿元的主业投资项目,境外(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项目的情况,如重大投资项目数、投资总额、已投资额、年度计划投资额等总体情况(请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自行确定本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
2.具体重大投资项目的简要情况。逐一对2016年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概述,包括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年度投资额、进度安排、融资情况、各方投资者投资额及投资比重、预计收益等。
(三)2016年非主业投资计划的说明
1.年度非主业投资计划的总体情况,包括计划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以及相关非主业投资的战略布局情况等。
2.具体非主业项目的简要情况。逐一对非主业项目情况进行概述,包括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年度投资额,投资必要性、投资风险防范措施等,同时简要分析该非主业项目与企业主业投资的关联度,即是否对企业主业有相关促进或补充作用。
(四)2016年企业投资能力及投资风险承受力评估
1.收入能力评估。企业2015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可用于2016年度投资的实际金额(即用于2016年投资的自有资金部分)。企业2016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的预期目标,年末资产负债率的预期目标。
2.融资能力评估。企业2015年银行贷款实际金额,直接融资金额(含通过股票、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委托贷款等融资方式获得的资金),引入投资者的实际金额。企业2016年银行计划贷款额,计划直接融资额,计划引入投资金额。
3.投资能力评估。根据2016年投资规模,结合上述企业收入能力、融资能力等,一方面对企业2016年的投资能力进行自我评估;另一方面对市场波动、融资变化带来的投资风险的承受力进行自我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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