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全区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国资委、各企业:
《关于全区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12月25日
关于全区国有企业更好履行
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成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是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目标要求,也是国有企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为推动全区国有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确保稳健经营、追求合理盈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强化社会责任管理,扎实推进活力企业、诚信企业、绿色企业、平安企业、和谐企业建设,发挥国有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作用,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全面发展,在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战略目标中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与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任务,贯穿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推动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坚持与强化企业管理相结合。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业务创新的重要抓手,实现社会责任与生产经营的有机融合,促进企业管理不断优化。
——坚持与依法治企相结合。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的重要内容,在企业章程和规章制度建设中体现社会责任的理念和要求,有效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实现以下目标:
——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创造能力显著增强。保值增值能力、社会价值创造能力、环境生态保护能力、公平正义促进能力显著增强,推动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责任理念不断深化、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组织制度不断健全,推动履行社会责任真正融入企业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文化建设,形成系统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企业美誉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产业带动力和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模范,涌现一批综合实力强、品牌形象优、社会认同高的优秀企业。
(四)重点任务
——建设“活力企业”。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把做强做优做大企业作为必须履行的最大社会责任,通过完善治理体系、创新内部机制、调整产业结构、突出做强主业、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持续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建设“诚信企业”。大力推进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合规管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业规则,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投资者、合作伙伴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参与国际化经营中,加强海外社会责任履行,努力树立负责任的良好形象。
——建设“绿色企业”。坚持绿色发展,模范推进节能减排,高效利用自然资源,推动低碳循环发展,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在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作表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建设“平安企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和考核奖惩,加强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和完善企业预防预警、风险评估、信息报送、应急处理和舆论引导等维稳工作机制,以企业内部的和谐稳定维护好社会的整体稳定。
——建设“和谐企业”。打造和谐企业文化,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企业与职工和谐发展。按照“积极主动、量力而行”原则,主动参与扶贫济困、抢险救灾、社区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赢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支持。
二、工作措施
(五)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塑造社会责任理念。立足全球视野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履行社会责任对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有责任才有品牌,有责任才有竞争力,有责任才有基业常青”的发展理念,增强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在追求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坚持用社会责任理念来全面衡量和评价企业,重视企业对利益相关方、社会、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非商业贡献,自觉将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将自身发展与社会全面均衡发展相结合,形成特点鲜明的企业社会责任观,使社会责任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六)明确社会责任核心议题,拓宽可持续发展空间。根据企业从事行业、经营规模、所处环境和业务特点,在推进活力企业、诚信企业、绿色企业、平安企业、和谐企业建设中,瞄准能够发挥企业经营优势、利益相关方普遍关注、对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问题,科学界定本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议题,明确年度或一段时期履行社会责任的重点,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七)突出责任融入,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综合分析企业战略和日常运营对企业自身、利益相关方和环境的影响,加强社会和环境的成本分析,把社会责任要求融入企业整体战略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中,融入企业的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各个流程环节,融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风险管理、业绩考核等各个职能体系,融入企业供应商、分销商、合作伙伴的守法合规、安全环保、员工权益、透明运营等评估管理体系,推动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共同履责、共赢发展,实现负责任的经营管理。
(八)建立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加强社会责任对标。参照国内外标准,结合行业特征和企业实际,在企业现有经营管理指标的基础上,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经验,建立涵盖经济、社会、环境的社会责任指标体系。有条件的企业要探索社会责任绩效评价,将社会责任核心议题的主要指标纳入业绩考核,充分发挥评价对提升社会责任工作水平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与先进企业的责任指标对标,及时发现弱项和短板,推动持续改进提升。
(九)加强社会责任沟通,增强企业运营透明度。根据企业特点确定主要利益相关方,建立企业有关重大事项决策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的制度,及时与利益相关方沟通交流、增进共识。建立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已经发布报告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报告质量,系统梳理企业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充分吸收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发挥好报告的管理价值,增强企业运营透明度;尚未发布报告的企业要广泛了解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回应利益相关方的关切,抓紧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措施和进展,发挥好报告在持续改进管理、提升企业形象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社会责任日常信息披露机制,广泛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披露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实践和成效,接受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社会责任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专项沟通制度,提高责任危机应对能力,防止出现社会责任风险。
(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的推进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树立符合履行社会责任要求的企业文化和企业价值观、责任观,在企业章程中明确企业的社会责任,保证社会责任理念和措施切实融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示范作用,关系国计民生或对公共安全、卫生、环境有潜在重大影响的企业,必须率先引入全面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实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带动更多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企业家的表率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家带领本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坚持统筹部署、全面推进与试点示范、典型引领相结合,引导企业探索体现自身特色的社会责任推进模式,不断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领导
(十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责任领导机构。明确社会责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设立专职专岗负责社会责任推进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整合社会责任管理职能,设置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推进部门。清晰界定各部门、各岗位和所属企业的社会责任工作职责,有效落实工作责任。
(十二)加强制度保障。以构建社会责任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健全完善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确保履责到位的管理制度体系,固化社会责任管理的规范、流程和职责,推动社会责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三)加强规划保障。各企业要深入剖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内外部环境变化和自身特点,分析研判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性、深层次问题,在制定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确定本企业“十三五”时期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编制社会责任专项规划,确保社会责任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推动。
(十四)加强人才保障。加强全员培训,提高各级领导人员和全体员工的社会责任意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专业培训,通过开展课题研究、学习优秀社会责任实践经验、组织专题培训交流等形式,加快培养一批责任意识强、懂业务、善沟通的社会责任管理人才队伍。
(十五)加强政策保障。研究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指标体系,完善社会责任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作为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对节能减排、建设绿色企业、定点扶贫帮扶、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等履行社会责任成绩突出的企业,在业绩考核中予以鼓励,对履行社会责任表现优异的企业家予以适当的表彰奖励。加大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检查指导力度,每年组织开展社会责任专题实践活动,努力打造亮点和特色。从2016年开始,自治区国资委组织监管企业集中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增强国资系统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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