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治区直属企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督导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自治区国资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协调小组的要求,拟于近期到各企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导内容
(一)是否按要求制定了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二)是否成立有工作机构;
(三)是否进行了动员部署;
(四)是否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了整顿;
(五)是否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
(六)党委(党组)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的情况;
(七)基层党组织制定学习计划的情况;
(八)其他有关情况。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6月中旬—6月底,其他时间督导另行通知。
三、督导方式
督导工作采取巡回督导、随机督导、调阅材料、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深入企业基层一线,掌握一手情况,总结推广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督导一组组长巩学青,副组长吴双平,组员曹金国、蓝毓勉、唐波(电话15677159966),负责联系十一冶集团、广西中远物流、华能广西分公司筹备组、中船广西船舶及海洋公司、广西保利集团、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广西塑料所、广西水力所、广西汽拖所、广西粮油所等10户企业。
(二)督导二组组长李道宁,副组长蔡火秀,组员肖加洲、林锴、黄许军(电话13597289666),负责联系广西国宏集团、广西国合公司、广西化工院、广西轻工院、广西服装所、广西农机院、广西绢麻所、广西机械院、广西建材院、广西工程院、广西化纤所、广西电子所等12户企业。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企业围绕督导有关方面内容将开展学习教育的进展情况、实施方案、领导动员讲话(纸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和单位分管领导、负责部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报送自治区国资委党建工作处。材料力求简明扼要(不超过1000字)。
(二)已列入自治区第三督导组联系督导的建工集团等31户区直中直驻桂企业,我委不再到现场督导,请各企业将报送自治区第三督导组的材料同时上报我委党建工作处。报送时间6月10日前,联系人:覃园惠,0771-5876390,13617710725,邮箱:gxgzwdjc@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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