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所属企业情况调查表和分类脱钩总体初步方案的通知
自治区政企分开工作脱钩任务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直属机关2016年度机关绩效考评专项指标的通知》(桂绩办发〔2016〕28号)精神,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与所属企业脱钩工作纳入绩效专项考评范围,经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并报自治区绩效办审定,2016年度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与所属企业脱钩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已于近期印发各单位。为确保完成纳入绩效考评指标的“填报所属企业情况调查表”及“报送分类脱钩总体初步方案”等2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绩效考评时间节点报送所属企业情况调查表(格式后附,可从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国资公告”专栏下载)和分类脱钩总体初步方案。纸质版送自治区国资委,电子版发至qgc1605@126.com。
二、所属企业情况调查表由各单位进行数据汇总后填报。所属企业数量较多的自治区商务厅、工信委,报送时限为2016年10月15日,其他单位报送时限为2016年9月30日。
三、分类脱钩总体初步方案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和所属企业实际编写,报送时限为2016年10月30日。方案不作统一格式要求,但应包含(但不限于)分年度脱钩计划、初步分类脱钩建议、面临的主要问题、所需支持等主要内容。各单位也可根据“一企一策”的原则,直接报送单个企业具体脱钩方案。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国资委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联系,联系人:唐琥华,电话:2825102,18978866155。
附件: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所属企业情况调查表(表1—表7)
自治区政企分开工作联席会议(自治区国资委代章)
2016年9月6日
附件 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所属企业情况调查表(表1-表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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