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自查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通报要求,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版权局)将于2018年全覆盖式抽查广西所有党政机关,以及部分区直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情况。
为做好有关检查准备工作,摸清各企业实际工作进展情况,请各企业在2017年11月-12月开展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情况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原则、内容
(一)自查原则
本次自查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全面核查书面台账资料和实地检查所有计算机安装软件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自查内容
按照国家版权局对软件正版化完成的指标要求,自查主要针对检查所有计算机安装使用的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是否实现软件正版化,以及相关软件在采购、安装使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统计工作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包括:
1. 书面资料考核内容
(1)企业本年度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成立企业内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并确定相关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3)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各项制度建设情况,制度需涵盖软件采购资金预算和管理使用、软件采购和配置、软件资产管理、软件安装与使用、长效工作管理与违规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提供实际印发的制度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4)正版软件安装使用、软件资产管理等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明细台账。
(5)证明正版软件数量与企业人数、计算机数量匹配的授权书(或授权序列号)、软件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佐证材料(随计算机一并采购正版软件授权的应在计算机采购合同明细中注明)。
(6)正版软件采购资金预算和管理使用情况相关材料。
(7)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
(8)开展、参加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宣传培训情况。
(9)对二、三级子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情况。
2.实地自查内容
对所有在用计算机正版软件安装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实地自查,主要检查安装使用软件是否与正版软件工作台帐授权信息一致,是否存在卸载正版软件现象,是否存在安装使用盗版软件的现象,随机采购的正版软件额外检查随机粘帖的正版序列号标签保存完好情况。
二、自查报告及整改要求
(一)自查报告
请各企业按照上述自查要求认真组织进行逐项自查,自查完成后在2018年1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附件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可在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报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
报送联系人:郑浩宇,联系电话:0771-2813769、18907716044
传真:0771-2809238,电子邮箱:gzw@gxgzw.gov.cn
(二)整改要求
请各企业按照自查结果逐项安排针对性整改,务必确保在国家版权局抽查前完成整改。禁止采用虚假材料或使用技术手段屏蔽软件授权情况以期应付检查,故意瞒报、弄虚作假被国家版权局抽查发现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企业存在特殊困难确实无法全面实现集团总部软件正版化的,请在上报自查报告时同步报送困难情况汇报材料(附企业财务报表等资料佐证),同时应当将正版软件组织、制度、台账等管理方面的所有考核要求全部整改完成,并制定软件逐年采购整改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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