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各监事会办事处,各企业党委: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关于纠正“四风”要往深里抓、实里做的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教育引导
元旦、春节是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也是防范“四风”的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清廉过节、文明过节作为检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成效,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的政治要求,严肃认真抓紧抓好。各级党组织要搞好正面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和国企国资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紧抓关键少数、关键节点,严肃监督执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政策、纪律和法律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远离违纪违规红线,自觉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杜绝假期腐败。
二、严守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桂国资发〔2016〕93号),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烟花爆竹、烟酒等年货节礼;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集中停放;
(四)严禁用公款吃喝消费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五)严禁用公款为个人安排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七)严禁收受和赠送各种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八)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九)严禁违规开展年终各种评比表彰、节日庆典(庆祝)活动;
(十)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强化责任落实,从严执纪问责
廉不廉,看过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党组织主要领导,要增强责任意识,负起领导责任,带头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采取有力措施,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要深入联系点、困难企业,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把监督网织细织密,让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牢。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发生严重“四风”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形成震慑警示。对因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受到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以更严的标准和更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监督举报电话:0771—5890848
自治区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771—5890917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纪委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驻自治区国资委纪检组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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