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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318号提案的答复

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318号提案的答复

2018-08-03 19:21     来源:广西国资委     作者:广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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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敏委员:

您提出的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2018年上半年,自治区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强化企业改革创新,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党建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上半年我区国有企业收入和利润保持双快增长,运行质量持续改善,布局结构不断优化,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更加明显,效益增长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协调性继续巩固。5月末,全区233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0,403.49亿元,同比增长12.37%;所有者权益总额9,396.94亿元,同比增长12.23%;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826.71亿元,同比增长10.37%;实现利润总额97.62亿元,同比增长58.02%;劳动生产总值412.61亿元,同比增长18.00%;应交税费106.35亿元,同比增长20.80%。其中自治区国资委22户国有企业5月末资产总额13,298.07亿元,同比增长10.12%;所有者权益总额3,721.97亿元,同比增长12.33%。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226.23亿元,同比增长10.01%;实现利润总额81.26亿元,同比增长90.49%;实现劳动生产总值288.95亿元,同比增长23.51%;应交税费76.51亿元,同比31.41%。广西农信社5月末资产总额8,189.46亿元,同比增长7.01%;负债总额7,554.71亿元,同比增长6.81%;所有者权益总额634.75亿元,同比增长9.41%;劳动生产总值56.92亿元,同比增长16.14%;营业收入117.92亿元,同比增长13.00%;利润总额32.12亿元,同比增长8.46%

(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和各企业党委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扎实落实全国、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在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打好稳增长提质增效攻坚战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把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紧紧抓在手上,牢牢扛在肩上,制定并以自治区党委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区国企党建工作进行总体设计和全面部署,持续推动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30项重点任务的落实,一张蓝图干到底。各企业党委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自治区直属企业全部实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全部配备专职党委副书记和专司纪检监察的纪委书记;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一、二级企业基本完成党建要求进章程,从党组织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加以明确,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根本上得到加强;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抓好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规定等配套制度建设,重大决策事项全部由党委事前研究讨论、把关定向。

(二)进一步完善投资监管制度,构建有力的投资监管体系

适应国资监管从以管企业为主转变为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对投资管理办法进行研究修订,进一步明确企业投资主体,减少审批事项,其中投资审批事项由原来7项减少为3项,对企业主业项目不再审批,落实投资责权利;强化报告制度,扩大国资委知情权;突出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工作,发挥战略规划引领作用;做好投资项目后评价,强化事中事前监管。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管理办法(修订)》(桂国资发〔201812号)已正式印发,于201871日起实施。针对投资担保负面清单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参照中央企业和其他各省市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研究修订完善负面清单规定,促进企业认真落实投资主体责任,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健全投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投资项目规范、有序运转。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负面清单》(桂国资发〔201813号)已印发实施。进一步完善我委对企业在开展基金业务的监管,对于新设基金管理公司要严格把关,重点是关注基金的资金来源的合理性、拟投资储备项目的收益情况及退出机制等方面。同时,举办各类基金业务培训、企业间基金业务交流等活动,让企业更加深入、全面、客观地了解基金的特点、优劣势及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合自身发展需要,促进主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基金业务。深化投资监管体制改革,以改革释放企业发展活力,根据《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评价指标量化表》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工作评价指标量化表》,开展广投集团、宏桂集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总结和考核工作。

(三)落实改革新部署新要求,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加快推进员工持股试点,在上一阶段第一批员工持股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指导企业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目前已经审核批复国宏智鸿科技公司的试点方案,正在审核金投互联网公司试点方案,国海证券、五洲天美两家公司的员工持股方案已经制定完成,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或企业内部审批环节。启动第二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向各企业、各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报送第二批员工持股试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通知》,引导企业按照《广西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实施细则》(桂国资发〔201694号)的要求,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报送我委,下一步将对各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确定试点企业名单后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开展混改试点申报工作,20184月下发《关于开展自治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遴选的通知》,重点选择自治区直属企业、地市级国资委所属企业的二级及重要权属企业共5-10户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积极配合自治区金融办开展上市(挂牌)三大工程,组织监管企业做好2018-2020年上市工作计划。指导建工集团、西江集团推进上市工作。

(四)积极开展工资管理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企业工资总额分类预算管理

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改革,将改进和完善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的精神和要求,草拟《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实施对工资总额分类预算管理的制度设计。科学部署,及早抓好2017年度监管企业工资总额清算的审核批复工作,6月底前基本完成了所属监管企业工资清算的审核批复工作,较往年极大地加快了工作进度,为下一步实施工资管理模式转变奠定基础。

(五)依法依规行权履职,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

按照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要求,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加快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和方式。 一是是加快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研究制定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和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暂行规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开展《广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推进做法治机关建设,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将法律审核融入决策程序。二是推进依法治企。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健全总法律顾问履职保障机制,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公司章程,落实总法律顾问的职责,指导和支持出资企业重要子企业设立总法律顾问,23户企业全部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设置率达100%20户二级子企业设立总法律顾问。建立健全依法治企考核机制,组织开展2017年企业依法治企工作交叉检查,将合规经营等依法治企情况纳入企业领导人员考核体系。印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企业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加强重大法律风险的管理和协调,指导协调15件企业重大法律风险案件。三是严把清产核资关。严格审核企业清产核资报告,完成出版传媒集团、新华书店集团、文化产业集团等3户文化类企业清产核资,摸清企业家底。审核批复10余家改制企业清产核资结果,推动企业改制、重组工作依法合规。四是加强投资监管。修订投资管理办法,减少企业投资审批事项5项,取消具体项目备案事项,企业主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只设核准事项和报告事项,除投资额大于1000万的非主业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需核准外,其他投资事项全部由企业自主决策。做好投资项目后评价,强化投资事中事前监管,对4个企业项目出具评价报告。修订投资负面清单,明确企业投资底线,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出台基金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基金业务的投资审核监督,促进企业基金业务健康稳定发展。五是加强产权管理。完善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增资、资产转让交易行为和进场交易制度。截至6月份,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和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共完成国有产股权交易、国有实物资产交易和国有企业增资项目50 宗,评估值16.67亿元,成交额22.31亿元,平均竞价率达到94.5%溢价率33.95%,成交额同比增长30.47%。强化资产评估管理,督促企业建立资产评估项目报告审核流程,确保备案报告质量。加强企业改制审计监管,核准企业改制专项审计报告6份。进一步推进我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化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有效监管。规范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2018年预计我委国有资本收益应交利润收入为125,353.29万元,创历史新高;做好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申报工作,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库中磷选出符合条件的13个支出项目(总金额24,680万元)列入当年部门预算,自治区人大审定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8个,总金额14,457万元。六是加强企业风险管理。组织专家评估各企业2018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提出企业需要关注的重点风险和整改建议。协调处理有关企业投资经营,指导企业回收资金,运用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实现债权利益。妥善处理相关企业应付账款、商票等问题,化解有关企业债务风险、财务风险。协调有关企业做实增资扩股,逐步化解投资项目重大风险。督促有关企业做好担保代偿事项,落实反担保措施,加强业务管理和资金回笼。以金投集团为主、12家企业首批参与发起组建国企互助资金管理公司,共注入首期注册资本金50亿元建立国有企业应急资金池。规范企业债券发行行为,加强存续期债券管理,对企业债券到期兑付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及时督导现金流紧张的企业如期兑付到期债券,没有出现逾期兑付风险。

(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从业环境

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推动国资国企系统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职情况报告等制度,逐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自治区国资委党委联合派驻纪检组督促指导各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大节日、关键节点,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强化正风肃纪,严肃查处并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两年内分四轮对企业集团二、三级子企业进行巡察,指导推动各企业党委继续深化内部巡察,督促指导各监管企业党委开展集团内部巡察,2017年共巡察177个子企业,发现问题1226个,问责143人,挽回经济损失1.94亿元,实现巡察全覆盖,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和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巡察、企业党委内部巡察问题的整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委将继续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年初全区国资监管会议明确的工作任务,突出国资国企改革重点,狠抓稳增长提质增效和企业党的建设,确保实现企业利润增长8%以上,以优异成绩向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提质增效要求,确保年度目标顺利完成。持续做好经济运行动态监控,紧扣利润增长8%以上的目标任务,督促企业细化量化目标,层层落实稳增长要求,实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提质。深入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加大对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的监测力度,及时分析目标任务执行进度及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实现年度经营目标。进一步梳理降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需要政府各部门提供支持优惠的事项,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切实用好用足政策红利降低企业各项成本费用。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形成全员降成本提效益的格局。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设,将预算管理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以绩效考核为导向引导企业全面推进精益管理,形成预算、考核、分配同向联动的激励约束机制,深挖企业降本增效潜能。进一步加强两金管控工作,通过成本费用分析,与企业共同研究压降的具体目标和方法;逐月跟踪监控国资系统企业两金压控情况,深入剖析增量两金的性质和增长原因,找出两金压控的关键部分,推动企业两金压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大力引导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研究细化企业创新创业激励制度,完善对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考核机制,细化科技研发投入视同业绩利润认定标准,充分发挥业绩考核激发创新、释放科技创新潜能的指挥棒作用,切实推动各种创新创业激励工作有序开展。开展重大项目调研督查,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进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中铝防城港项目、东盟信息港等重大项目建设,做好柳工、玉柴、南南铝三个产业园区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支持企业以重大项目建设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扩大企业开放合作,做好央企广西携手东盟行推介会筹备工作,促进更多央企携手广西开拓东盟、参与一带一路和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加快推动川桂国资国企合作项目落地,实现两地国有企业加强现代物流、基建、航空、旅游等方面产业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发展;继续支持企业抓住一带一路等机遇面向东盟、欧美、亚非积极稳妥开展投资和拓展市场,加大优势产能国际输出。

(三)继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研究制定自治区直属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工作指引,充分发挥党委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加快推进政企分开工作,督促未脱钩的厅局加快与宏桂集团签订脱钩协议。做好玉柴上划工作,落实上划接收对接工作。压缩企业管理层级,清理过多子企业。加快公司制改制,力争年底前完成区直企业各级子公司公司制改制工作。进一步梳理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组织区内外券商,加强后备企业上市培育指导。加强规范董事会建设,抓紧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尽快出台规范董事建设三个配套制度。指导企业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建立总会计师委派制度和总会计师人才库,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提出总会计师委派方案,研究提出委派意见。继续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在3家企业(含二级及以下公司)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持续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试点企业改革工作,探索扩大试点企业范围。

继续落实和推进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7月底前完成对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测算、认定工作;督查各设区市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情况;做好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情况的备案和信息公开工作;做好2017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和2015-2017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核定、兑现和披露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围绕解决三能问题着力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推进工资总额分类预算管理,根据国家出台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有关规定,印发实施《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开展工资总额分类预算管理相关培训,稳妥有序组织企业完成2018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上报审核工作,对企业上报方案进行审核,及时完成企业工资预算方案的核准或备案。

按照自治区国企改革领导小组部署,加快推进深化区直企业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工作。加快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8月底前力争签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达到100%。加快国有僵尸企业出清。

(四)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继续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完善总法律顾问考核机制,明确企业开展依法治企工作重点,出台依法治企考核细则,推动法治国企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召开2018年依法治企工作会议,举办总法律顾问履职培训,提升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化水平;巩固提升企业法律管理工作,指导企业进一步强化三项法律审核制度;逐步拓宽法律管理领域,指导企业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加大重大法律风险案件协调力度,做好法律风险防范。抓好企业财务监督和业绩考核,认真核实2017年度及2015-2017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认真监测分析企业经营指标动态,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经营业绩提升路径和业绩考核工作改进重点。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开展全面风险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范企业境外投资行为,防控投资风险。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通过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高企业投资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产权管理,完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事中、事后产权监管制度体系;抓好各企业、各市国资委产权交易管理、资产评估、资产证券化等产权管理及企业融资等业务培训,提高国资国企系统产权管理、融资工作业务水平。开展产权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资产交易、企业增资、资产评估核准备案等相关审批权限下放后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企业发债资金使用情况,督促企业严格管理使用资金,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严控偿债风险。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配合自治区地税局继续做好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督促企业足额、及时上缴2018年国有资本收益;组织企业开展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编报和2019-2021年滚动中期财政规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编制工作;落实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和资金,督促资金尽早拨付到位。

(五)提升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继续推进十九大精神扎根机关,入脑入心,促进国资国企深化改革发展。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推进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整体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每户企业集团至少创建1标杆样板党支部。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办好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和入党对象培训班,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研究制定自治区直属企业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规范化建设的指引,明确标准,制定规范,通过立标、对标、达标、评标,形成前后衔接、持续改进的闭环系统,做到工作可检查、可评价,经验可复制、可推广。依托国资委党校,办好5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4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继续加大巡察力度,启动第二轮巡察工作,将巡察穿透至企业基层一线、车间班组、工程项目等,力求精准发现问题、找出问题,推动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回应干部职工群众的关切和期望。

(六)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和人才队伍建设。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筹考虑部分企业领导人员的调整充实,优化班子队伍结构,增强整体功能。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日常管理,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开展年度考核和民主生活会,抓好部分企业党委换届工作。继续加大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8月底在大连高级经理学院举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研讨班。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抓紧出台《加强新时期企业家队伍建设暂行办法》。继续督促指导企业抓好人才平台建设、招才引智、人才项目推荐、退役士兵安置、人才服务保障等工作。召开自治区直属企业人才工作会议。

(七)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三会一课、支部主题日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落实好脱贫帮扶机制,组织帮扶干部定期到贫困户家里开展帮扶服务活动,尽可能最大限度地解决农户最需要解决的难题,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党建、学习培训、文体、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树立文明机关形象。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严格正风肃纪。

做好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清各处室工作职责。统筹考虑委机关现有人员配备,进一步优化处室人员结构,形成结构合理、梯次接续的机关干部队伍。通过多种方式,拓宽选拔调入优秀年轻干部渠道,继续通过遴选等方式从各级机关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委干部队伍。推荐干部到企业或其他机关任职,促进干部有序流转,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加强机关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干部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制定完善干部请销假规定、因私出国(境)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凡提四必,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把好选人用人关,继续对委党委管理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和随机抽查。充分发挥组织人事部门职能监督作用,不断推进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的常态化。加强与自治区绩效办的沟通联系,提高机关干部对绩效考评工作有关政策要求的认识理解;督促落实绩效考核各项指标,及时将承担的临时性重点工作等能加分的项目报自治区绩效办申请加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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