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为切实加强我委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同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会〔2016〕25号)精神,决定成立自治区国资委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委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委机关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确立内部控制政策,审定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及内控机制,部署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审议风险事件定级和责任追究建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管跃庆 自治区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韦刚强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巡视员
聂江武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巡视员
高 旭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李振杰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王晓华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黄 健 自治区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组长、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
巩学青 自治区国资委副巡视员
吕 战 自治区国资委副巡视员、文资办副主任
成 员:陶建君 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俸荣鑫 自治区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曹 玲 自治区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处长
黄文德 自治区国资委收入分配处处长
陈 虎 自治区国资委产权与收益管理处处长
何载福 自治区国资委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处长
罗玉洁 自治区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副处长、调研员
王 洁 自治区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
吴 光 自治区国资委社会事业资产管理处处长
刘献伟 自治区国资委党建工作处处长
吴双平 自治区国资委宣传工作处处长
沈文红 自治区国资委人事处副处长、调研员
李庆林 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林 海 自治区国资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执行专项小组和监督专项小组。其中执行专项小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陶建君兼任,成员由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监督专项小组组长由机关纪委书记蔡火秀担任,有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
执行专项小组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培训,审核基本制度,审核风险管理办法与工作流程,审核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与工作流程,组织检查、考核和评价,对经济业务活动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对内部控制情况实施监督,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监督专项小组职责
编制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工作机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督查决策权、执行权等权利行使情况,监督制度和流程执行情况,监督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对未能定期交流干部和轮岗的重点领域岗位进行内部专项审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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