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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关于举办“我邀明月颂中华”爱国诗词诵读大赛决赛的通知

2020-08-05 09:2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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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党委、有关驻桂央企党委(党总支):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广西第十二届我邀明月颂中华”爱国诗词诵读大赛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定于2020年7月23日举办 “我邀明月颂中华”爱国诗词诵读大赛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小康 幸福广西。

二、决赛时间

7月23日下午14:30-18:00。

三、决赛地点

南宁剧场(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4号)。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国资委党委

承办单位:广西企业文化建设协会

广西企业摄影书画协会

协办单位:广西演出有限责任公司

五、参赛范围

参赛范围为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自治区直属企业和党组织关系在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的自治区文化类企业、驻桂央企等。

六、奖项设置

本次诗词诵读大赛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8个,其余为优秀奖。通过综合考评各企业党委组织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观众组织纪律和节目质量等因素,评选组织奖4个。

七、排练提升

7月28日前,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对获一等奖的队伍进行排练提升,推荐1-2个队伍代表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参加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的第十二届“我邀明月颂中华”爱国诗词诵读大赛。

八、有关工作安排

1.报到抽签安排。请各参赛队明确1名节目联络员负责大赛的联络和协调工作,于7月15日(周三)上午9:30到广西文创大厦25楼会议室(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4号)报到抽签并确认出场顺序。

2.走台彩排。7月23日上午9:00-12:00为走台彩排时间,地点在南宁剧场。请各参赛队伍务必于7月23日8:30到南宁剧场参加工作协调会并进行走台彩排,每个参赛队限时走台5分钟。联系人:杜丽春(南宁剧场经理),联系电话:15977721897;盘骁毅(南宁剧场舞台技术经理),联系电话:18677150495。

3.食宿安排。各参赛队伍的用餐、住宿及往返交通费用由各企业党委自行负责。

4.比赛安排。请各参赛队伍务必于7月23日13:30进场,14:30正式开始决赛。决赛将全程进行现场录制,请遵守活动现场纪律。

5.入场要求。根据防疫工作要求,凡进入剧场者均需进行扫码、测温和安检,请各参赛队按照剧场要求配合检查。

6.节目要求。评审满分10分,节目时长限定在5分钟以内(含解读),以声音起止为计时原则,每超时10秒扣0.1分。每支参赛队(含乐队、伴舞)人数不超过18人。各企业党委要对参赛作品的诵读内容、节目表现形式等进行严格把关后再推荐参加决赛,不能无故弃权。

7.观众组织要求。由于受疫情影响,对观众参加人数不作分配要求,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人员参加。观众请于7月23日13:30分前入场完毕,由于停车位有限,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出行。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宣传部和广西企业文化建设协会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自治区国资委张维佳,0771-2800658,18078327801;广西企业文化建设协会何晓宇13877173278。

附件:南宁剧场基本概况表(略)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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