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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在自治区国有企业实行“一企包一村”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

2021-09-17 16: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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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优势和力量,积极探索参与乡村振兴新方式,提升帮扶工作成效,决定在自治区国有企业实行“一企包一村”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自治区国有企业资金、技术和市场开拓优势,探索实行“一企包一村”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为做强做大做优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产业、特色产业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分批在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实行“一企包一村”乡村振兴工作,2021年下半年在主业为农业、林业、旅游等方面的企业实行“一企包一村”试点,2022年在其他自治区直属企业推广实施。

(二)坚持产业导入,确保持续。以发展壮大乡村振兴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为核心,因村制宜,开发村镇自然资源、产业资源、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培育优质高效产业项目,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市场导向,互利共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尊重企村意愿和发展需求,携手互惠合作,构建企地、企村互利共赢的乡村振兴产业长效发展机制。

(四)坚持考核激励,正向引导。建立与“一企包一村”乡村振兴工作挂钩的激励考评机制,加强对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绩效管理,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及工作成效突出的企业在业绩考核时予以激励。

三、目标要求

(一)工作目标。围绕我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目标,聚焦我区粮食、果蔬、茶、特色林业、桑蚕、特色养殖、蔗糖、乡村旅游等重点产业,组织具有较强经济实力、技术水平、市场开拓能力的监管企业与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位优势、示范效应明显的村、镇结对联建,推动企村共同规划项目、共同建设实施,打造一批我区乡村振兴龙头企业、龙头产业示范村,有力推动我区乡村振兴发展提速提档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工作要求。以发展壮大乡村振兴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为核心,以党建联盟、发展联动、项目联推、人才联育、载体联创5个方面为抓手,因地制宜,企地共商,优先选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企业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村具有较好产业基础和市场前景的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企村共投共建,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推进。

坚持党建联盟,指导企业党组织与乡村党组织开展联学联建,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推动先进企业文化与优秀乡村文化深度融合、精神文明建设与乡风文明建设同步提升。

突出发展联动,建立企村科技对接帮扶机制,推进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构建完善产销衔接,共同做好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仓储等环节的协同管理,发展农超、农社、产地直销、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建立起稳定的产销链。

加快项目联推,根据村镇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选取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做强村、镇产业格局,以产业项目共建实现企村共赢。

强化人才联育,选派企业优秀经营管理、市场营销骨干负责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实施。发掘培育村镇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引导农民到联建企业和联建项目中就业兴业,带动农民学技术、闯市场、创品牌。

推动载体联创,以产业项目建设为龙头,全面带动推进村容村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确立试点企业和乡村振兴项目。2021年8月底前,在主业为农业、林业、旅游等方面的企业实行“一企包一村”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试点。试点企业要结合实际,围绕自身主业方向、发展战略,积极对接承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产业资源、建设基础、发展条件较好的村、镇,选择结对村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上报自治区国资委。

(二)制定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方案。2021年8—10月,各试点企业要在自治区国资委及有关区直单位指导下制定完善“一企包一村”工作方案、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可行性研究。

(三)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组织实施。2021年10—2022年12月,各试点企业要抓紧完成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规划设计,加大企业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用于乡村发展的补助资金,加快产业项目的开工建设。

(四)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2022年12月前,自治区国资委对“一企包一村”乡村振兴建设试点工作进行调研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做法,推动引导其他自治区直属企业加入开展“一企包一村”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成立“一企包一村”乡村振兴工作专班,将“一企包一村”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纳入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2021—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自治区国资委对企业实施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投资视同主业管理,对2022年申报国有资本预算的项目优先安排。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和各市县举办企业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对接会,对“一企包一村”的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在立项、安排项目补助资金和政策指引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加强金融保障。自治区国资委协调自治区金融监管局、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一企包一村”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优惠贷款。自治区农信社、北部湾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服务企业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及时提供金融支持。

(四)强化激励考评。自治区国资委对监管企业投入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资金视同业绩利润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五)加强宣传推介。自治区国资委和各企业及时总结推广“一企包一村”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事迹,切实激发企业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发挥好典型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助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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