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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桂国资报〔2021〕142号

2022-01-25 16:0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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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自治区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关于报送和公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桂法办通〔2021〕18号)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起点谋划,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我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召开2021年法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严格落实法治广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要求,制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广西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方案》,明确我委法治广西、法治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各项工作。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一是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意见》,明确述法主体、述法内容和述法程序,将推进法治建设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进述法工作落地见效。同时,推动落实17户监管企业建立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

二是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2021年我委制定内部管理文件10件,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开展2004-2020年国资监管文件汇编工作,清理后修改保留内部管理文件168件,废止内部管理文件95件,并汇编成册,印发各企业、各市国资委,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文件清单化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持续提高重大决策水平。持续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规范审查方式、落实审查责任。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企业重组整合、章程制定修订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大事项63件,基本实现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开展我委常年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建立律师坐班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对我委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事项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2021年,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5次;通过组织开展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培训班、参加企业法律培训等方式参加法律培训9期,培训1400多人次。自治区国资委干部全部完成学法用法考试任务。

五是认真落实向人大报告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按要求报送2020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相关调研活动,主动汇报国资监管及国企改革取得的工作进展,全力争取自治区人大对国资监管工作的支持。

六是切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印发《全区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积极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和进企业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多形式、多载体、多元化宪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文化土壤。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章程指引和董事会工作规则,修改完善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进一步明确出资人、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职责,厘清权责边界,强化公司规范运行。

二是持续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推进国资监管职能清单化管理,结合《自治区国资委履职清单》,制定出台《自治区国资委履职事项操作规范及流程》,确定履职事项操作规范,明确办理事项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和承诺办结时限。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完成16户企业“一企一策”分类授权,并将授权事项写入公司章程。加强权责清单和授权放权清单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导,定期评估,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

三是深化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出台《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实现企业总法律顾问专业化专职化达到60%,建立总经理和总法律顾问联审联签制度,进一步健全总法律顾问职责定位、工作流程和履职方式,真正发挥和保障其依法决策的职责作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监管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立由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务管理机构归口、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合规管理体系。

四是加强法治服务保障作用。推进与政法委协同建立服务国企改革发展联动机制,与人民检察院建立涉诉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查处经济犯罪案件协调会商机制。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司法审判与国有资产监管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积极协调各级人民法院指导我委监管企业涉诉事宜,不断提升企业防风险意识、提高抗风险能力。

五是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统一部署,指导各市国资委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不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推进各市企业重组整合。同时综合运用政策指导、调研指导、会议指导、培训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市县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解决市县国资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不断完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自治区国资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依法治企工作仍需深入推进,企业依法治理、合规经营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四是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力度仍需加大,指导市县国资监管机构工作有待加强,构建一致性制度体系进展需要加快。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国资监管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二是加强依法决策能力。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完善相应台账;加强法律顾问对我委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保证法律顾问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进一步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加强跟踪督导,适时评估“两个清单”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授权放权改革工作专项调研,动态调整我委履职清单和授权放权清单,确保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四是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国资监管大格局建设,加强对下级政府国资工作的指导监督。结合“放管服”工作,构建一致性法规制度体系,建立贯彻实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情况督查制度。

(二)持续推进依法治企工作。一是制定出台我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的实施意见,为企业改革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基础。二是加快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总法律顾问专业化专职化,开展总法律顾问履职评议工作。三是全面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将合规管理工作要求与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建设等工作同布置、同推动、同落实。

(三)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委“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创新普法方式,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和进企业活动。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扩大监管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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