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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印发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

2022-06-17 18:1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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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自治区国资委出台了《监管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工作规则》共19条,主要对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的工作职责、报告范围、报送阶段、成果运用、纪律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企业是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是明晰报告范围,从影响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预计损失金额以及内外部环境发生特别重大变化、严重违法违纪等六种情形明确应报送的范围。

三是规范报送流程,分首报(重在“快”)、续报(重在“准”)和终报(重在“全”)三个阶段,对报告时限和内容予以规范。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从企业和委内两个层面,对报告及处置的结果运用提出要求。明确了委内按职能和工作分工,督促指导企业做好重大经营风险事件应对和跟踪处置,加强重大经营风险管控和防范。

五是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对严重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敷衍应付,以及应对处置不力等四种情形的处置方式,进一步严肃报告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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