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国资委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面出台措施,明确对突击支援10个贫困发生率30%以上贫困村的10户企业,其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支出,将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全额视同业绩利润,以鼓励支持企业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村的资金帮扶力度。
今年,在原有定点帮扶工作的基础上,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建工集团、物资集团、柳钢集团等10户区直企业分别突击支援10个2019年底贫困发生率30%以上的极度贫困村。截至6月12日,挂牌突击支援的10户企业已落实帮扶资金2027.34万元,到位资金1338.3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危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的发展。在前期已将脱贫攻坚任务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基础上,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突击支援的贫困村顺利脱贫摘帽,确保完成挂牌督战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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