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少数企业对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报告重视不够的问题,近日广西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1年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压实了企业报告责任、规范了报告内容。通知要求,监管企业要将各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明确为本企业责任追究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企业经营投资中发生的重大资产损失及风险事项,全口径纳入报告范围并实时向国资委报告;要按半年和年度定期全面梳理境内外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情况,并报告国资委;要切实压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职责,及时查漏补缺,堵塞制度漏洞,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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