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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

2017-08-22 18:06     来源:广西国资委     作者:广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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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部门决算

 

 

 

 

 

 

二○一七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0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76号)精神,2004年,组建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13号)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国资委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自治区国资委监管范围是自治区直属企业(含区直部门所属企业、经营与开发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以及自治区授权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一)主要职责

1、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自治区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则草案,制定有关监管制度,依法对市、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制定等工作。

8、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9、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0、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责调整

1、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构建领域。

2、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1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财务、档案、安全包围、应急管理、信息化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2.政策法规处

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政策性文稿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法制建设;承办机关法律事务。

3.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

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工作;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自治区直属企业清产核资及其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综合考核评价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调控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

4.产权与收益管理处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单位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负责所监管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缴,并对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制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培育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5.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发展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研究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拟订所监管企业的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承担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等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自治区政企分开和企业国有产权改革工作方案及有关政策,协调指导自治区直属政企分开和企业国有产权改革工作。

6.综合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信访工作,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市、县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7.监事会工作处(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拟订并组织实施向自治区直属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

9.社会事业资产管理处

负责监督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科研院所转制企业和经营性国有资产;拟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组建方案;参与研究制订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承担自治区直属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审核工作。

10.党建工作处(党委组织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中央驻桂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11.宣传群工处(党委宣传部、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12.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3. 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处

承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自治区文化企业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起草自治区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则草案;负责承办自治区文化企业资产清查、产权管理、财务监督、统计评价等资产监督基础工作;负责自治区国有文化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对市县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等。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派驻监事会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向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派驻监事会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桂编〔2006158号)、《关于向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派驻第六监事会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桂编〔201653号),同意向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派驻监事会6个,派驻监事会的主要职能是:

1)对自治区直属企业资产运行的决策、执行行为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定期召开会议并提出监督评价意见。

2)审核自治区直属企业财务帐目及有关会计资料,对财务报告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对资产质量进行重点监控。必要时向董事会、经理层及有关职能 质询,提记政府审计部门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3)当自治区直属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董事会、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对自治区直属企业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5)定期向自治区国资委报告工作,包括日常监督工作报告和重大监督事项专项报告。

6)对自治区直属企业所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7)履行自治区国资委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责。

(三)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国资委在职行政编制人数核定为87名(桂政办发〔2010133号、桂编〔201677号);目前实有在编人数67人。

派驻监事会机关行政编制24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3名(桂编〔200877号、桂编〔201653号);目前,实有行政在编人数24人,聘用控制数实有人数3人(老人老办法)。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总数2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总数14名。现编制内实有事业编制1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内实有10人(老人老办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糖业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桂政函〔2005172号),原广西糖业公司62名离退休职工于2005年划归我委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0684号文件批复,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宁公司定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工龄满30年的职工,经本人自愿申请、单位同意,由自治区人事部门给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计发退休费,所需费用由自治区财政部门核发,工龄满30年提前退休人员共有20人;另有离退休人员81人划归我委管理不执行统发核算。2016年底接收人员实有147人。

综上,我委现有人数281人。其中机关行政在职91人,机关事业在职14人;机关行政离退休24人,事业离退休2人,接收广西糖业公司离休2人,退休52人,有色公司提前退休20人,有色公司离休7人,退休66人。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5619.61803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7.6776

二、事业收入

 0.00

……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8.673411

四、其他收入

 0.00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1.28



……

0.00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993.306137



十五、商业服务业支出

6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30.86242



……










本年收入合计

5621.799568

本年支出合计

5621.79956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

2.181536

年末结转与结余

0.00





收入总计

5621.799568

支出总计

5621.79956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5619.618032

5619.618032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7.6776

67.6776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46.6776

46.6776






2011099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46.6776

46.6776






20132

组织事务

21

21






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1

2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8.673411

298.67341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98.673411

298.673411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9.5596

39.5596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59.113811

259.11381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1.28

71.28






21005

医疗保障

71.28

71.28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63.26

63.26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8.02

8.02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991.124601

4991.124601






21507

国有资产监管

4991.124601

4991.124601






2150701

  行政运行

1477.75866

1477.75866






21507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336.249401

3336.249401






2150703

  机关服务

177.11654

177.11654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0

60






21606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60

60






2160699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60

6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30.86242

130.8624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30.86242

130.8624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30.86242

130.8624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5621.799568

1896.82722

3724.97234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7.6776

0.00

67.6776

0.00

0.00

0.00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46.6776

0.00

46.6776

0.00

0.00

0.00

2011099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46.6776

0.00

46.6776

0.00

0.00

0.00

20132

组织事务

21.00

0.00

21.00

0.00

0.00

0.00

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1.00

0.00

21.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8.673411

398,096.00

258.863811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98.673411

398,096.00

258.863811

0.00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9.5596

39.5596

0.00

0.00

0.00

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59.113811

0.25

258.863811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1.28

71.28

0.00

0.00

0.00

0.00

21005

医疗保障

71.28

71.28

0.00

0.00

0.00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63.26

63.26

0.00

0.00

0.00

0.0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8.02

8.02

0.00

0.00

0.00

0.00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993.306137

16,548,752.00

3338.430937

0.00

0.00

0.00

21507

国有资产监管

4993.306137

16,548,752.00

3338.430937

0.00

0.00

0.00

2150701

  行政运行

1477.75866

1477.75866

0.00

0.00

0.00

0.00

21507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338.430937

0.00

3338.430937

0.00

0.00

0.00

2150703

  机关服务

177.11654

177.11654

0.00

0.00

0.00

0.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0.00

0.00

60.00

0.00

0.00

0.00

21606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60.00

0.00

60.00

0.00

0.00

0.00

2160699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60.00

0.00

6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30.86242

130.86242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30.86242

130.86242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30.86242

130.86242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行次

金额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5619.61803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

67.6776

67.677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

21

0.00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

298.673411

298.673411



4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

71.28

71.28



5


……

22

0.00

0.00



6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3

4993.306137

4993.306137



7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4

60.00

60.00



8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5

130.86242

130.86242



9


……

26





10


……

27





11



28


本年收入合计

12

5621.799568

本年支出合计

29

5621.799568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3

2.181536

年末结转和结余

3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

2.181536


3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5



32



16



33


合计

17

5621.799568

合计

34

5621.799568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5621.799568

1896.82722

3724.97234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7.6776

0.00

67.6776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46.6776

0.00

46.6776

2011099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46.6776

0.00

46.6776

20132

组织事务

21.00

0.00

21.00

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1.00

0.00

21.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8.673411

398,096.00

258.86381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98.673411

398,096.00

258.863811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9.5596

39.5596

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59.113811

0.25

258.86381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1.28

71.28

0.00

21005

医疗保障

71.28

71.28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63.26

63.26

0.0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8.02

8.02

0.00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993.306137

16,548,752.00

3338.430937

21507

国有资产监管

4993.306137

16,548,752.00

3338.430937

2150701

  行政运行

1477.75866

1477.75866

0.00

21507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338.430937

0.00

3338.430937

2150703

  机关服务

177.11654

177.11654

0.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0.00

0.00

60.00

21606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60.00

0.00

60.00

2160699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60.00

0.00

6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30.86242

130.86242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30.86242

130.86242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30.86242

130.86242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320.510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73.495

30101

  基本工资

422.5152

30201

  办公费

23.53

30102

  津贴补贴

608.1387

30202

  印刷费

6.02

30103

  奖金

35.0348

30205

  水费

4.05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71.68

30206

  电费

15.54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7

  邮电费

13.87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7.56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883.1415

30211

  差旅费

71.06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3.93




30215

会议费

15.76




30216

培训费

2.85




30217

公务接待费

6.98




30226

劳务费

3.87




30228

  工会经费

17.82




30229

  福利费

8.8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57.185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4.67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2.82202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1

  离休费

27.4096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302

  退休费

0.00

  ……

  ……


  ……

  ……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11

  住房公积金

130.86242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4.55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307

债务付息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

  ……





399

其他支出





39901

  赠与





  ……

  ……


人员经费合计

1523.33222

公用经费合计

 373.49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00.51

43.00

30.53

0.00

30.53

26.98

73.655366

42.945972

23.704294

0.00

23.704294

7.005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年中追加追减调整预算数合计的最终预算调整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类









 款









 项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621.799568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5619.61803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上年减少21885.70万元,下降90.48%,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15年末自治区财政追加了我委过户定向划拨的大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

2.自治区国资委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以及其他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调整后可动用资金2.18153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仅包括财政拨款结余。

4. 按照财政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编制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规定要求,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未编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因此此类资金来源的收支决算数据与2016年度年初部门预算数据对比存在差异。

   (二)支出总计5621.799568万元。

    同比上年减少22202.09万元,下降79.80%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15年末自治区财政追加了我委过户定向划拨的大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67.6776万元

1)第三、四批广西特聘专家专项经费支出46.6776万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聘请的特聘专家中,按业务职能划分,属于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提供学术技术服务的专家学者所需专项经费和补助,由自治区国资委负责支付。该项支出为按自治区统一要求在年中追加专项,直接由我委划拨监管企业用于支付具体专家个人,年初预算没有安排。

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主办、我委负责承办的广西深化国企改革专题研讨班,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划转财政拨款指标追加我委“2016年党政干部教育经费”21.00万元,年初预算没有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98.673411万元

主要用于:

1)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监事会)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含2016年中追加的因增人增资、标准更新等追加的人员经费预算支出)。

2)按照自治区最新修订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离退休人员补贴核算政策,核发的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宁公司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3)按自治区统一要求编制的建国初期老干部退休待遇补助资金支出。

3. 医疗保障支出(类)71.28万元

主要用于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监事会)按国家规定核算发放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障经费支出。

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4993.306137万元

主要用于国资委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监事会)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相关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54.8752万元,项目支出3338.430937万元。

5.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60.00万元

主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事项,按照自治区财政要求追加 2016年度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广西绢麻纺织研究所蚕丝短纤维高值化提取加工新技术及产品研发专项资金项目60.00万元。此专项项目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事项,按业务职能划分,因与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相关,由自治区国资委负责定向划拨相关企业,按自治区统一要求在年中追加专项,年初预算没有安排。

6.住房保障支出(类)130.86242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监事会)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8. 按照财政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编制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规定要求,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未编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因此属于此类资金来源的收支决算数据与2016年度年初部门预算数据对比存在差异。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国资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21.799568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2202.09万元,下降79.80%,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15年末自治区财政追加了我委过户定向划拨的大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896.82722万元,项目支出3724.972348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服务-其他人事事务支出”67.6776万元

1.第三、四批广西特聘专家专项经费支出46.6776万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聘请的特聘专家中,按业务职能划分,属于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提供学术技术服务的专家学者所需专项经费和补助,由自治区国资委负责支付。该项支出为按自治区统一要求在年中追加专项,直接由我委划拨监管企业用于支付具体专家个人,年初预算没有安排。

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主办、我委负责承办的广西深化国企改革专题研讨班,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划转财政拨款指标追加我委“2016年党政干部教育经费”21.00万元,年初预算没有安排。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98.673411万元

主要用于:

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9.5596万元,为自治区国资委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国资委本级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59.113811万元,为自治区国资委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国资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按照自治区最新修订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离退休人员补贴核算政策,核发的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宁公司退休人员按“老人老办法”标准在领取社保后的生活补贴差额。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71.28万元

主要用于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监事会)按国家规定核算发放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障经费支出。

(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国有资产监管”4993.306137万元

主要用于国资委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监事会)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相关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54.8752万元,项目支出3338.430937万元。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60.00万元

主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事项,按照自治区财政要求追加 2016年度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广西绢麻纺织研究所蚕丝短纤维高值化提取加工新技术及产品研发专项资金项目60.00万元。此专项项目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事项,按业务职能划分,因与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相关,由自治区国资委负责定向划拨相关企业,按自治区统一要求在年中追加专项,年初预算没有安排。

(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0.86242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监事会)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国资委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国资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6.827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3.33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73.4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各项经济分类分项支出数详见前述统计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国资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73.6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5.56万元,下降32.56%;比年度预算调整数100.51万元减少26.85万元,差异率为26.7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2.9459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7042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051万元

同比大幅下降且与预算差异率高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年初预算没有编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车改后按保留公务用车数量重新核定的定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大幅下降。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23.00万元,年内经特批追加了20.00万元用于安排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年度实际支出42.9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0.00万元,增长87.15%;比预算调整数减少0.05万元,减少0.12%

因公出国(境)费同比大幅增长、相比年初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内经特批追加了2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于安排我委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2016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5 ,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3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2人次。各团组情况如下:

序号 

具体出访时间

领队

本单位出国人员姓名

出访地

出访事由/团组名称

本单位出国人数

经费开支(单位:元)

1

2016530-68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晓钦

管跃庆

马来西亚、孟加拉、印度

广西赴马来西亚、孟加拉、印度代表团

1

69108.00

2

201661272

自治区博览局局长王雷

韦增忠

英国

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题培训班

1

380000.00

3

201662679

黄进辉

黄进辉

新加坡

跨国经营能力提升与淡马锡经验

1

380000.00

4

201691921

聂江武

聂江武、蓝毓勉

香港

自治区国资委2016年赴香港团

2

7722.68

5

20161030118

秦武亮

秦武亮、邓世敢

巴西、阿根廷、乌拉圭

赴巴西、 阿根廷、乌拉圭境外生产经营及风险防控情况检查团

2

142000.00

6

201610241028

高旭

高旭、俸荣鑫

波兰

自治区国资委2016年赴波兰代表团

2

90000.00

7

2016101113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王乃学

管跃庆

香港

广西经贸代表团

1

9547.00

8

2016122330

巩学青

巩学青、韩宗桂

泰国、柬埔寨

检查境外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2

35081.2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情况

1. 公务用车保有情况:经过公务用车改革实施,2016年度本单位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报废、移交处置公务用车后核销车辆资产10辆,年末公务用车资产实际保有量9辆。

2. 2016年没有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同比不变。

3. 由于2016年实施公务用车改革,没有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部门预算,车改后按照实际车辆保有数和自治区统一最新定额标准追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度实际总支出23.7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56.06万元,下降70.29%,比预算调整数减少6.83万元,减少22.37%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应急、离退休干部服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平均每辆保有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63万元。同比减少原因为车改后公务用车保有总量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7.0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0.49万元,增长7.52%;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97万元,减少74.02%。接待批次人数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公务接待18批次(106人次),其中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外事接待0次。同比减少原因为实际接待人次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自治区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495万元,同比2015年增加109.065万元,增长41.25%。增长主要原因在编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总数增长,按照自治区统一最新机关公用经费核算标准核算机关基本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7.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7.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8.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2.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5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1.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2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共有在编公务用车辆9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套,全部为计算机软件类设备,主要为定制开发保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成套采购的正版信息管理软件和数据库软件。

没有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自治区国资委共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98.00万元,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的10.16%。评价项目年内实际支出462.15万元,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各项目绩效评价具体情况举例如下:

1. 广西国资监管重点课题研究专项经费83.00万元绩效管理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

全面执行课题研究计划,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目标,形成我委认可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2)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对照参考自治区财政厅提供的课题研究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参考样表),对部分指标分值作了调整,填报了自治区国资委2016年度课题研究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课题研究类项目绩效信息情况表和绩效评价指标表,对目标指标、过程指标、成效指标等进行了细化。

3)绩效评价框架

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一、二级指标。一级指标为目标指标、过程指标、成效指标;二级指标为课题目标执行情况、课题研究过程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十个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具体细化,明确了指标内容、指标值。

4)证据收集方法

由各课题负责处室对照课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整理相关资料资料等报送政策法规处归档。

5)绩效分析

投入。课题研究项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立法项目等5项课题作为2016年度国资监管重点研究课题。绩效目标设置相对合理,绩效指标具体明确。经费预算共83万元,经费使用规范

过程。认真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绩效目标,及时跟踪课题研究进展情况。除《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立法项目为2016-2018年执行的课题,《央企广西行项目落地问题研究》、《全面预算管理在企业提质增效工作中的运用研究》、《广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研究》、《广西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与所属企业脱钩配套政策研究》均为2016-2017年跨年度执行的课题研究项目。鉴此,根据合同履行情况,我委5项课题在2016年均已完成阶段性工作。

产出。从已完成的课题来看,研究成果不仅得到评审专家的好评,也得到我委领导及有关业务处室的认可,如《广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得到很好的应用。

效果。5项课题项目都能按照合同较好完成阶段性工作,既定研究目标和绩效目标,效果较好。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比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阶段性工作完成质量较高,以此可预见课题结题将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总体上完成了现阶段预定的绩效目标。

6)评价结论

评分结果。经对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结合合同履行及完成阶段工作的情况,5项课题阶段性完成工作绩效自评分都达85分以上。

主要结论。我委课题研究项目具有明确的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得当。我委与各课题项目中标单位签订了委托协议书,明确了课题执行计划、课题成果要求等事项。课题研究取得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总体评价为良好。

2. 因公出国考察培训专项经费43.00万元绩效管理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5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3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2人次。各团组情况如下:

201762679赴新加坡跨国经营能力提升与淡马锡经验培训团:共24人出访,时间14天。除带队领导(1人)出访经费3.80万元由我委承担外,其余23人均为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所需经费由企业自筹。

91921日自治区国资委2016年赴香港团:共2人出访,时间3天,共用0.772268万元。

102428日自治区国资委2016年赴波兰代表团:共2人出访,时间5天,共用9.00万元。

1030118赴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境外生产经营及风险防控情况检查团:共4人出访,时间10天。其中1人为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其出访经费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支付;1人为自治区工信委副主任,其出访经费由自治区工信委支付;其他2人共用14.20万元,由我委支付。

122330日境外企业党建工作情况检查团:共2人出访,时间8天,共用3.50812万元。

此外,管跃庆主任于53068参加了自治区政府组织的广西赴马来西亚、孟加拉、印度代表团,时间10天,共用6.9108万元;管跃庆主任101113日参加广西经贸代表团,时间3天,共用0.9547万元。监事会主席韦增忠于61272参加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的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题培训班,时间21天,共用3.80万元。

以上出访项目中,由我委支付的经费均为财政经费,全年共使用因公出国专项经费429,459.72,没有超出我委2016年因公出国专项经费预算调整数43.00万元的使用范围。以上5个我委组织的出国项目及3个随团出访的申报程序都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因事定人”和“人事相符”的原则科学统筹出访计划,确定出访任务和出访人员,不搞变通,不开违规违纪口子,坚决杜绝无实质内容等照顾性出访和各种形式变相公款出国旅游团组。出访前我们都认真做好事前公示工作,出访期间严格遵守中央16号文件和有关外事纪律,实行带队团长负责制,严格按照申报的行程、出访天数等完成出访任务,没有任何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

我委组织的5个出国项目均圆满完成出访任务,并分别形成出访调研报告,全面分析了境外企业实施国际化战略的情况,海外市场开拓、风险管控、生产经营、党建工作情况,以及存的困难和问题,针对问题提出了建议意见,为其他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了参考意见。赴新加坡培训团,每位参培人员都带着问题出国培训,有目标地进行学习培训,培训结束后,除了团组写一份总结报告外,每位参培人员都写了一份心得体会,并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使培训取得最好的成效。出访人员出访时,都能严格遵守纪律,规范执行中央16号文件和自治区对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无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或变更出访国家,无专程赴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城市或地区考察观光的情况。回国后,及时将因公出访护照送还自治区外事办。

3. 自治区国有企业派驻监事会综合项目专项经费372.00万元绩效自评情况

1)资金用途及目的。用途:专项审计经费共计264万元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根据监事会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风险问题和出资人关注的重点,监事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审计工作。目的:找准企业的存在的风险问题,监督企业整改,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健全企业内控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驾护航。其余经费为派驻监事会综合业务开展保障支出,主要为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等。

2)项目资金主要使用情况

2016年监事会专项审计内容主要涉及重大投资项目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农网改造资金专项审计、大额资金管理专项审计、合同管理专项审计等共12个项目。监事会查出的风险问题较多,需要立项的内容也较多,但专项审计经费有限,监事会只能重点对企业财务、内控制度、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审计。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通过政府采购聘请中介机构,资金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共计264万元(6个监事会办事处,平均44万元/处),资金由国资委财务统一管理、统一列支,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规范使用资金,无违法违纪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分析。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骨干企业监事会派驻暂行办法》的要求,自治区国资委对部分派驻监事会的企业开展年度监事会专项审计工作。

3)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年初绩效目标:完成专项审计工作。衡量指标为:1.六个办事处各制定1份审计计划,共6份计划;2.每个办事处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企业存在经营风险或其他问题。3.六个办事处各提交1份审计报告,共6份报告。2016年监事会专项审计内容主要涉及重大投资项目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农网改造资金专项审计、大额资金管理专项审计、合同管理专项审计等共12个项目。实际完成项目是计划的200%,超额完成计划任务。

4)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项目经过报送专项审计招标计划、报送专项审计招标采购文件、参加监事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确认招标结果、确认审计服务采购合同。监事会提出关注重点、中介机构制定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向国资委报送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监事会全程跟踪专项审计工作、完成项目监事会验收。

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审计进点前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要按照规定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中介机构需定期汇报专项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中介机构需及时向监事会报告。由专职监事特别是重点联系人全程跟踪审计,完成项目监事会验收,专项审计报告报国资委,由国资委向企业发出整改意见书,企业落实整改情况反馈国资委。2016年计划完成专项审计项目6个,实际完成12个,出具正式审计报告12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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