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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部门决算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3-08-28 18:56     来源:广西国资委     作者:广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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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年部门决算

二○一三年八月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1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201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三:2012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2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0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76号)精神,2004年,组建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33号)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国资委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自治区国资委监管范围是自治区直属企业(含区直部门所属企业、经营与开发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以及自治区授权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一)主要职责

1、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自治区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则草案,制定有关监管制度,依法对市、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制定等工作。

8、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9、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0、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责调整

1、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构建领域。

2、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国资委设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产权与收益管理处、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综合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监事会工作处(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社会事业资产管理处、党建工作处(党委组织部)、宣传群工处(党委宣传部、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人事处。

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纪委一室、二室。

(二)派驻监事会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向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派驻监事会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桂编〔2006158号)同意向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派驻5个监事会,派驻监事会与自治区国资委合署办公,主要职能是:

1)对自治区直属企业资产运行的决策、执行行为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定期召开会议并提出监督评价意见。

2)审核自治区直属企业财务帐目及有关会计资料,对财务报告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对资产质量进行重点监控。必要时向董事会、经理层及有关职能质询,提记政府审计部门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3)当自治区直属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董事会、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对自治区直属企业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5)定期向自治区国资委报告工作,包括日常监督工作报告和重大监督事项专项报告。

6)对自治区直属企业所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7)履行自治区国资委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自治区国资委行政编制数74名(桂政办发〔2010133号、桂编〔201129号),目前实有在编人数73人。

核定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机关行政编制20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5名(桂编〔200877号),目前实有在编人数20人,聘用控制人数3人(老人老办法)。

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名,后勤服务控制数20名(桂编〔200436号、桂编〔2006105号、桂编〔2006259号、桂编办请〔200714号)。目前实有事业编制数2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17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糖业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桂政函〔2005172号),广西糖业公司62名离退休职工于2005年划归我委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0684号文件批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宁公司定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工龄满30年的职工,经本人自愿申请、单位同意,由自治区人事部门给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计发退休费,所需费用由自治区财政部门核发,工龄满30年提前退休人员共有20人。

综上我委现实有人员203人(其中机关行政93人,机关事业22人,离休2人,退休66人,有色公司提前退休20人)。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自治区国资委201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自治区国资委201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三:自治区国资委2012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自治区国资委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该表为空表)

表一:201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3583.55

一、一般公共服务

0.00

二、事业收入

0.00

二、科学技术

314.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

700.19

四、其他收入

0.00

四、医疗卫生

24.14

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2795.38

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120.00

八、住房保障支出

80.60

本年收入合计

3583.55

本年支出合计

4034.3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

461.00

结转下年

10.23

收入总计

4044.55

支出总计

4044.55


表二:自治区国资委201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上年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末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余

项目支出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余

项目支出结余

461.00

461.00

3583.55

4034.32

1377.03

2657.29

10.23

10.23

206

科学技术

314.00

314.00

20606

社会科学

314.00

314.00

2060699

其他社会科学支出

314.00

314.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700.19

700.19

409.25

290.9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69.84

669.84

409.2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04.01

404.01

404.01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24

5.24

5.24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60.59

260.59

20807

就业补助

20.00

20.00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20.00

20.00

20808

抚恤

10.35

10.35

2080801

死亡抚恤

10.35

10.35

210

医疗卫生

24.14

24.14

24.14

21005

医疗保障

24.14

24.14

24.14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0.21

20.21

20.21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3.93

3.93

3.93

21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461.00

461.00

2344.61

2795.38

863.03

1932.35

10.23

10.23

21507

国有资产监管

461.00

461.00

2344.61

2795.38

863.03

1932.35

2150701

行政运行

731.02

731.02

731.02

21507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61.00

461.00

831.58

1282.35

1282.35

2150703

机关服务

132.02

132.02

132.02

2150704

国有企业监事会专项

250.00

250.00

250.00

2150799

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

400.00

400.00

400.00

21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120.00

120.00

120.00

21606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120.00

120.00

120.00

2160699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120.00

120.00

12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80.60

80.60

80.6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80.60

80.60

80.6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0.60

80.60

80.60

 

表三:2012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上年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余

项目支出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余

项目支出结余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044.55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583.5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自治区国资委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以及其他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461.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仅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4044.55万元。包括:

1.科学技术(类)314.00万元

主要用于第一批广西八桂学者、特聘专家专项经费支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聘请的八桂学者、特聘专家经费,按业务职能划分,为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提供学术服务的专家学者,由自治区国资委负责支付的专项经费。该项支出为按自治区统一要求在年中追加专项,年初预算没有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00.19万元

主要用于:(1)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监事会)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2)按照自治区2012年新修订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离退休人员补贴核算政策,增发的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宁公司2010-2012年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增发部分为年中追加预算;(32012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为自治区统一安排的就业补助专项,按各自治区级单位职能划分分别立项追加支付;(4)人员死亡抚恤等。

3医疗卫生(类)24.14万元

主要用于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监事会)按国家规定核算发放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障经费支出。

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2795.38万元

主要用于国资委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监事会)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相关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63.03万元,项目支出1932.3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80.60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监事会)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10.2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仅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12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国资委会201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32万元,项目支出2657.29万元。

(一)“科学技术-社会科学”支出314.00万元,主要用于第一批广西八桂学者、特聘专家专项经费支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聘请的八桂学者、特聘专家经费,按业务职能划分,其中为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提供学术服务的专家学者,由自治区国资委负责支付的专项经费。该项支出为按自治区统一要求在年中追加专项,年初预算没有安排。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69.84万元,主要用于:

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04.01万元,为自治区国资委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国资委本级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24万元,为自治区国资委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国资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60.59万元,为按照自治区2012年新修订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离退休人员补贴核算政策,增发的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宁公司2010-2012年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增发部分为年中追加预算;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就业补助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2012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该项为自治区统一安排的就业补助专项,按各自治区级单位职能划分分别立项追加支付。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支出10.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死亡抚恤等

(五)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支出24.1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安排的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监事会)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795.38万元,用于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监事会)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相关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63.03万元,项目支出1932.35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64.3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安排的国资委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详细数据请查阅附件链接的报表。

附件:自治区国资委2012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公开).doc

自治区国资委2012年度自治区国资委201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doc

自治区国资委201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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