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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2-22 11:33     来源:广西国资委     作者:广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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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自治区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则草案,制定有关监管制度,依法对市、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按照有关规定,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制定等工作。

(八)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九)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职责调整

(一)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构建领域。

(二)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国资委共有2个单位,其中:

行政单位1个:自治区国资委本级。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自治区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

委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产权与收益管理处、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综合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监事会工作处(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社会事业资产管理处、党建工作处(党委组织部)、宣传群工处(党委宣传部、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人事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处共13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向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派驻监事会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桂编〔2006158号)、《关于向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派驻第六监事会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桂编〔201653号),同意向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派驻监事会6个。

三、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国资委在职行政编制人数核定为81名(桂政办发〔2010133号、桂编〔201677号、桂编〔20179号),目前实有在编人数71人;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国资委在职行政编制人数核定为11名(桂编〔20179号),目前实有在编人数8人。

派驻监事会机关行政编制24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3名(桂编〔200877号、桂编〔201653号);目前实有行政在编人数23人,聘用控制数实有人数3人(老人老办法)。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原核定事业编制10人(桂编〔200436号),后重新核定编制2人(原有人员按老人老办法统发工资,桂编〔2006105号),接收安置原有色、糖业两公司人员增加控制数12人(按老人老办法统发,桂编〔2006259号、桂编办请〔200714号),现事业编制总数2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总数14名;现编制内实有事业编制1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内实有8人(老人老办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糖业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桂政函〔2005172号),广西糖业公司62名离退休职工于2005年划归我委管理,执行财政统发;现实有51人。另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0684号文件,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宁公司定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继续在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与事业单位离退休待遇的差额部分,由自治区财政部门补足并发放。其中“老人老办法”满30年工龄提前退休20人非统发事业编制人员已全额划转社保,全额编入我委机关本级基本支出预算保障相关经费;其余接收人员非全额拨款仅待遇补差编入项目支出预算保障相关经费。

综上,自治区国资委现实有财政全供给人数216人。其中机关行政在职103人,机关事业在职12人;机关行政离退休28人,机关事业离退休2人,接收原广西糖业公司离休2人、退休49人,接收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宁公司提前退休20人。

其他情况补充说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桂发〔201823号)2018年启动自治区国资委机构改革,派驻监事会机关编制并入自治区审计厅,但截至2019年部门预算呈报自治区人大审核期前自治区国资委新版三定方案尚未印发,相关人员调动、工资划转手续尚未办结。因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机构改革中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资〔201831号)等文件规定,本次申报的自治区国资委2019年部门预算按照2010年版三定方案编制,待新三定方案印发后再按照基本支出“费随人走”、项目支出“费随事走”的原则分类核定并报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后划转相关预算指标额度。


第二部分:2019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支总预算62,643.44万元,同比增加39,734.16万元,同比增长173.44%。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62,643.44万元,同比增加39,734.16万元,增长173.4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35.44万元,同比增加1083.16万元,增长12.81%;其中: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9,535.44万元,同比增加1,083.16万元,增长12.8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支出中增加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离休人员(含“镇南关”人员)生活补贴;在职职工增加计提了单位缴纳职业年金部分指标。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53,108.00万元,同比增加38,651.00万元,增长267.35%。增长主要原因是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增加。

上年结余收入0.00万元,同比不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净结余可安排的资金0.00万元,同比不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0.00万元,同比不变。

2019年度部门预算中自治区国资委无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一般债务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等其他收入项目。

2019年总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增长。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为62,643.44万元,同比增加39,734.16万元,增长173.44%其中基本支出3,799.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7%,同比增加1627.47万元,增长74.93%;项目支出58,84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93%同比增加38,106.69万元,增长183.76%。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二类,其中:

行政运行(国有资产监管)科目1,882.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1%,同比增加436.09万元,增长30.14%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有资产监管)科目5,268.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1%,同比减少759.91万元,下降12.60%

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365.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8%,同比增加1,069.97万元,增长362.6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5.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7%,同比增加36.45万元,增长14.09%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9.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9%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编制此类科目预算,同比不具可比性。

住房公积金科目178.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9%,同比增加23.33万元,增长15.03%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104.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7%,同比增加0.68万元,增长0.66%

机关服务(国有资产监督)科目171.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7%,同比增加7.73万元,增长4.71%

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科目15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4%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编制此类科目预算,同比不具可比性。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科目74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8%,同比增加80.00万元,增长12.12%

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科目1,56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9%,同比增加680.00万元,增长77.27%

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科目50,00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82%,上年无此分类支出科目同比不具可比性。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科目808.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同比减少2.00万元,下降0.25%

2.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799.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7%,同比增加1,627.47万元,增长74.9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52.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6.66%,同比增加576.85万元,增长36.6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3.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05%,同比增加38.25万元,增长7.7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12.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29%,同比增加1,012.37万元,增长1007.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起我委管理企业离休(含镇南关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列入基本支出核算。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8,84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93%,同比增加38,106.69万元,增长183.76%

项目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增长。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643.44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9.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1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323.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108.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535.44万元,同比增加1,083.16万元,增长12.82%;其中: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9,535.44万元,同比增加1,083.16万元,增长12.8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支出中增加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离休人员(含“镇南关”人员)生活补贴;在职职工增加计提了单位缴纳职业年金部分指标。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799.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7%,同比增加1,627.47万元,增长74.93%;项目支出预算5,736.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6%,同比减少544.31万元,下降8.67%

行政运行(国有资产监管)科目1,882.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1%,同比增加436.09万元,增长30.14%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有资产监管)科目5,268.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1%,同比减少759.91万元,下降12.60%

机关服务(国有资产监督)科目171.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7%,同比增加7.73万元,增长4.71%

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365.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8%,同比增加1,069.97万元,增长362.6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5.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7%,同比增加36.45万元,增长14.09%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9.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9%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编制此类科目预算,同比不具可比性。

住房公积金科目178.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9%,同比增加23.33万元,增长15.03%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104.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7%,同比增加0.68万元,增长0.66%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4%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编制此类科目预算,同比不具可比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3,799.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7%,同比增加1,627.47万元,增长74.93%。其中:

1.人员经费3,265.76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52.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6.66%,同比增加576.85万元,增长36.60%;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以下经济分类科目:

基本工资591.96万元,津贴补贴598.71万元,奖金261.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95.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119.0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4.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06万元,住房公积金178.6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12.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29%,同比增加1012.37万元,增长1007.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起我委管理企业离休(含镇南关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列入基本支出核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以下经济分类科目:

离休费 282.88万元,退休费     755.5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4.42万元。

2.公用经费即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3.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05%,同比增加38.25万元,增长7.72%;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以下经济分类科目:

办公费 26.63万元,印刷费6.82万元,水费4.58万元,电费17.56万元,邮电费38.39万元,差旅费88.34万元,维修()4.46万元,会议费万元17.84,培训费3.89万元,公务接待费7.87万元,劳务费4.38万元,工会经费29.77万元,福利费9.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2.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5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7%,同比减少43.00万元,下降48.39%。各项分类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统一要求,从2019年起改革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编制方式,不再由各部门编入年初部门预算,而是待当年年初自治区外办审批部门当年出国计划后,按照实际计划情况另行追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指标。

因此2019年自治区国资委年初部门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同比减少43.00万元,下降100%

2.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2%,同比不变。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我委机关日常非专项的招商及外事接待活动、中国—东盟博览会、泛珠、泛北论坛对口对应接待任务、参加国内各大型会展招商接待、广西与央企合作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口接待央企任务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及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99万元(全部为运行维护费),占支出总预算0.05%,同比不变。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改革后重新核定批复我委的文件《关于重新核定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公务用车车辆编制的通知》(桂财资〔201621号)规定,核定我委车辆编制总数9辆,其中: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1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4辆;老干部服务用车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国资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国资委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即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3.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05%,同比增加38.25万元,增长7.72%;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以下经济分类科目:

办公费 26.63万元,印刷费6.82万元,水费4.58万元,电费17.56万元,邮电费38.39万元,差旅费88.34万元,维修()4.46万元,会议费万元17.84,培训费3.89万元,公务接待费7.87万元,劳务费4.38万元,工会经费29.77万元,福利费9.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2.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5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增长主要原因在编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总数增长,按照自治区统一最新机关公用经费核算标准核算机关基本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890.06万元,同比减少132.32万元,下降6.54%。政府采购预算下降的主要因素是在需执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预算安排额度减少。

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89.4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73%,同比增加28.95万元,增长47.89%;部门集中采购预算1687.0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9.26%,同比减少202.36万元,下降10.71%;分散采购预算113.5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01%,同比增加41.09万元,增长56.6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218,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共有在编公务用车辆9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套,全部为计算机软件类设备,主要为定制开发保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成套采购的正版信息管理软件和数据库软件。

没有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自治区国资委没有其他房屋、土地、长期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国有资产。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2019年部门预算中自治区国资委共对9个项目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当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6,829.9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0.72%。各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1. 自治区国有企业派驻监事会综合项目专项经费243.0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为:监事会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企业在重大投资项目、财务活动、经营风险、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来开展专项审计,通过披露企业存在的风险问题,提示企业进行风险防范,有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其他事项说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桂发〔2018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机构改革中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资〔201831号)等文件规定,虽然按桂发〔201823号文自治区国有企业派驻监事会将并入自治区审计厅,但桂财资〔201831号文要求在新“三定”方案下达前由原单位编制相关预算,新“三定”方案印发后再按照基本支出“费随人走”、项目支出“费随事走”的原则分类核定并报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后划转相关预算指标额度。因此,此项目暂由自治区国资委申报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

2. 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宁公司人员经费317.08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按时发放补贴到人。

3. 广西演艺集团转企改制扶持经费1,612.73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月平均使用经费。

4. 广西演艺集团离退休人员事企待遇差专项经费250.0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月平均使用经费。

5. 原广西电影厂退休职工生活补助专项经费1,547.1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月平均使用经费。

6.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柳钢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补充企业资本金50,000.00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开展项目招标、设备订货、施工等。完成一期一步581t钢产能主要设施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

7.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航务工程处改革成本支出项目1,470.0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月支付生活补贴。

8.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215地质队离退休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待遇补差费用740.0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为:每月按时发放待遇差额。

9. 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专项经费650.0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上年度(2018年)监管企业财务决算专项审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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