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务信息

自治区国资委2018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自治区国资委2018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2019-09-30 20:10     来源:广西国资委     作者:广西国资委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基本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有关要求,2018年,我委编制了7个200万元以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补编了年中追加7个200万元以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对照各个预算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我委共14个200万元以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均得满分100分。

根据我委部门职能,年初共编制了6个方面的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对照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我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其中产出指标自评得分50分,效果指标自评得分30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自评得分10分,预算执行率10分。

二、绩效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50分)

1.综合政务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括:年内召开1次二类工作会议、至少1次3类工作会议、至少4次4类工作会议;年内举办至少5次针对企业的业务工作培训班,4次针对委机关的培训班或讲座;年内进行至少2次专项工作调研并形成调研工作报告;年内出台/修订至少1份规范性文件;完成系统功能模块整合升级数≥5是否完成全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布置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否办结所有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协提案。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2018年,我委召开了“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二类会议);“第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三类会议);召开“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信访维稳工作会议”、“自治区直属企业人才工作座谈会议”、“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务虚会”等4次以上四类工作会议;举办了“全区国资系统企业国有资产及财务监督管理业务培训班”、“国资国企改革暨企业上市专题培训”、“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撰写全面风险管理分析报告业务培训班”、“国资国企新闻宣传网络意识形态培训”、“2018年产权管理业务培训班”等5次以上针对企业的业务工作培训班,举办了“委机关政务公开培训”、“保密知识培训”、“公文拟制与写作技巧培训”、“公务礼仪等必备基本知识和技能”等4次以上针对委机关的培训班或讲座;年内进行了2次以上专项工作调研,并形成“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风险防控制度建设调研报告”、“自治区直属企业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调研报告”专项调研工作报告;年内出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等规范性文件;完成实现扩展建设人事管理、国有产权交易管理、企业清产核资管理、法律法规信息管理、国家出资企业发债管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动态监测等模块等6个模块的开发。按时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和所有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相关佐证材料详见绩效系统)。

2.国企改革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括:完成4个季度安全生产督查,至少到4户重点企业开展检查;完成3户企业公司制改制,指导1户企业上市,开展3户企业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审批2户企业修订公司章程;完成3户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专项报告。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2018年完成4次以上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至少到15户以上重点企业开展检查;完成了广西中国国际旅行社、自治区盐业公司、广西工艺美术研究所等企业公司制改制,指导广西建工集团开展上市工作,确定广西国宏智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五洲天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西金投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作为首批员工持股试点企业。完成柳钢集团、投资集团等企业修订公司章程;完成广西铁投集团梧州苍海项目投资后评价、广西林业集团林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后评价、汽车集团设立广西元恒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后评价报告等3户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专项报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绩效系统)。

3.依法规范监督管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括:开展2018年度委机关依法行政和普法的工作并形成有关材料归档;按合同约定提交研究成果;通过专业的中介机构提供诉讼代理和非诉服务;协助处理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商务谈判、合同审查、诉讼代理、法律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决策的质量和诉讼案件办理质量,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每个研究成果或政策建议是否对国资国企改革产生积极影响;建立健全各市县国资指导监督工作体系,对各市县国资监管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规范,并形成相关资料存档;按照规定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开展信访案件的调查、了解和调解,并形成相关资料存档。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开展2018年度阶段的委机关依法行政和普法的工作以及对委管企业依法治企和总法律顾问履职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按照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要求,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加快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和方式。研究出台了《自治区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管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国资委出资人审批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国资委出资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暂行办法》以及《自治区国资委重大事项报告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定位。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国资监管法治机构。2018年我委共审核重要内部文件及规范性文件10件。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简政放权的要求,我委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需要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60件,需要重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47件。为方便全区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企业和各方面参考使用,我委对2004-2018年度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清理,并启动编印《自治区国资委文件汇编(2004—2018)》工作。三是加强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意识。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以及依法治企工作要点,根据自治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要求党组中心组每年学习宪法2次,学习党内法规1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专题法治宣传培训1次。利用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化的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等主题活动,在委机关设立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栏,宣传宪法知识。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培训工作,2018年8月,我委举办了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培训班,培训企业总法律顾问、法务工作者共120余人。2018年11月中旬,积极组织开展2018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通过购买普法书籍,鼓励委机关全员普法学法,线下学习书籍,线上远程培训,我委应考人员76人,参加考试率100%,通过率100%。2018年12月4日起,我委积极组织开展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活动当月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四是根据我委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的指导意见》和《2018年依法治企工作要点》,要求企业梳理上一年度开展依法治企情况以及企业总法律顾问对上一年度履职的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并将报告汇编成册,在依法治企工作会议上作为学习材料,促进企业交流学习。2018年初,我委组织指导各企业法务人员组成依法治企考核工作小组,对监管企业2017年开展依法治企工作情况和总法律顾问履职全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将合规经营等依法治企情况纳入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体系,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通过建立依法治企考核机制,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法治国企”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决策的质量和诉讼案件办理质量,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指标完成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我委建立健全完善法律把关机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请3名特聘专家和4家法律服务供应商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将法律审核有机融入决策程序,强化机关法律风险防范,确保所有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今年以来,我委共对企业投资、产权管理、资产重组等147多件事项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二是加强重大法律风险的管理和协调。指导监管企业健全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工作体系,提升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充分发挥与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等单位的联席机制,加强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协调,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2018以来,我委指导、协调或参与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43件。

3.“完成2018年度阶段的课题研究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开展我委2018-2019年9项课题研究项目的招标工作。二是加强跟踪、指导监督工作,使中标人按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课题研究。根据合同约定2018年需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并提交研究成果的课题项目共4项,分别为《2018年度区直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分析报告》、《自治区直属企业青年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调研》、《推进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上市的对策研究》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2016-2018年立法项目课题。除《推进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上市的对策研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因客观原因和政策原因经申请延后课题结题,是我区实际发展环境原因造成进度需要延期进行研究,《2018年度区直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分析报告》和《自治区直属企业青年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调研》均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产出的成果得到了我委领导及有关业务处室的认可,课题研究成果得到很好的应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性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括:年内实现资本金注入。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按照预算计划,2018年6月我委将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至我委账户的国有资本预算松铁项目资金7000万元拨付至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补充企业资本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于2018年8月拨付至松铁项目,松铁项目严格按照自治区国资委以及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的要求,资金专项用于工程建设费用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支出7000万元,支付率100%,主要用于支付工程计量款1342万元、支付农民工工资154万元、征地拆迁支出5500万元。

5.年度决算审计及业绩考核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括:年度决算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实施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①“年度决算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 指标完成情况如下: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2018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专项费用项目从项目立项、中介机构招标、费用支付等的整个过程均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各中介机构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了审计方案、投入了相应的审计人员,并审计过程中及时向我委反映重要信息、发现的问题等审计情况;注意将揭示问题与原因分析相结合,找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2018年5月30日按要求完成出具了40份标准审计报告,财务专项审核报告,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工资管理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年度决算审计报告真实性、准确率达到95%。经验收核查,审计报告全部符合要求,披露的企业财务数据真实可靠,提示风险准确到位。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企业的财务情况,给监管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同时,上市公司给社会公布审计报告情况,让广大投资者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成果,提供必要的投资决策;让相关金融机构了解企业的财务情况,给企业融资提供相关依据。总之,该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我委据此批复了企业年度决算报告。

②“实施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主要体现在:2018年,自治区国资委紧紧围绕指导监管企业规范实施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的职能目标,持续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年内组织多场业务培训,解读有关政策要点,分析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相关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度和执行力。其中,根据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部署要求及自治区国资委2018年重点推进监管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审批24户企业公车改革方案,有效规范了企业负责人消费支出。

6.监事会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括:每个监事会办事处的审计报告是否能够反映企业存在经营风险或其他问题。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共制定6份专项审计计划(占下达绩效目标的100%),分别向广西汽车集团等11家企业开展了2017年度专项审计,并提供了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都能够反映企业存在经营风险或其他问题,审计报告经验收合格率为100%。我委根据专项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向11家相关企业下发了《关于做好监事会2017年度专项审计披露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高度重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并要求企业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我委,目前已收齐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企业的整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完成绩效目标。

(二)效果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分30分)

1.经济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括:全区国资系统企业年末资产总额同比增长、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年营业收入总额、年实现利润总额、年劳动生产总值、年应交税费、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等7项经济效益指标同比增幅均≥7%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根据统计数据,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1.2%所有者权益总额同比增长12.15%,营业收入总额同比增长14.6%实现利润总额31.1%劳动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1.06%,应交税费同比增长15.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同比增长15.85%

2.社会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括:保障有关企业改制后员工利益,企业改革后继续有效优质提供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促进广西国资系统法治意识不断强化,促使广西国资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课题研究成果或政策建议是否有利于理顺国资监管体制、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或形成现代企业文化;通过建立健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信访工作格局,畅通信访渠道,为上访人员的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企业改制后,没有接到关于企业员工上访问题。二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请3名特聘专家和4家法律服务供应商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强化机关法律风险防范,确保所有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三是根据合同约定,2018年完成课题项目共4项,分别为《2018年度区直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分析报告》、《自治区直属企业青年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调研》、《推进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上市的对策研究》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2016-2018年立法项目课题。四是建立健全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委机关信访办建立信访登记台账,做到信访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维护了社会稳定,并取得良好效果。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自评分10分)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括:获得经费的有关单位在支付过程中对支付满意度达到80%,2018年,我委将有关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没有截留资金,获得经费的有关单位对我委在支付过程很满意,没有接到有关不良反映。

(四)预算执行情况(自评分10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预算支出进度完成情况的通知》(桂财库〔2019〕5号)精神,我委2018年预算支出进度为98.1%,完成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绩效考核任务。因此,自评得分为10分。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年初编制的预算绩效指标,我委紧紧围绕“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公众满意度”等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要求处室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明确指定一名预算绩效联络员,委办公室负责跟踪、指导各处室年度预算绩效工作,要求处室在使用预算项目资金时,要统筹考虑预算绩效目标值。特别是财政确定的跟踪项目,我委要求有关处室按照时间节点收集汇总相关项目完成的材料。如:“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松铁项目资本金注入”的经验及做法: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我委于2018年6月将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至我委账户的国有资本预算松铁项目资金7000万元拨付至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补充企业资本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于2018年8月将该款拨付至松铁项目,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进行款项支付和会计核算;并利用工程资金支付监管系统加强建设资金的监管,完善了各项财务制度,积极合理安排建设资金,提高工程建设效率。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支出7000万元,支付率100%,按照绩效考核目标,严格执行建设合同,加强成本管控,监督费用开支,圆满完成了财务投资目标值。如:“监事会工作预算绩效工作”的经验及做法:我委监事会工作处是监事会工作预算绩效责任处室,监事会工作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围绕国资监管中心工作,继续强化监事会“两个融入”工作理念,坚决贯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新要求,着重在加强监事会协调服务、促进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运用、优化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开展工作。由监事会工作处组织监事会6个办事处商定专项审计项目,审计项目确定后,监事会工作处草拟请示委领导,经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审计项目后,监事会工作商委办公室组织审计项目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工作完成后,中标中介机构与我委签订合同后开展工作,我委按合同约定分两次付清款项,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至我委账户288万元拨付至中标的专审中介机构,累计支出288万元,支付率100%。中介机构按时完成了6份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都能够反映企业存在经营风险或其他问题,审计报告经验收合格率为100%。年度监事会专项审计工作,强化和落实了出资人监督责任。

(二)存在的问题

1. 涉及政府采购的预算项目资金开支进度偏慢。主要体现在有个别处室对招标程序等工作不熟悉,招标采购前期工作花费时间较长,对外宣传力度不够,造成招标采购项目整体开展推进工作及资金支付相对缓慢。

2. 个别预算绩效指标目标值设置不合理。在编制部门预算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值时,由于存在“只要有指标,没考虑指标的精准性、合理性”的想法。因此,造成个别预算绩效指标目标值设置不合理。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 今后,加强跟踪指导,做到早布置,早启动招投标工作,争取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早日完成支付。

2. 根据我委职能对应的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思考,合理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值。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