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桂财预〔2010〕81号)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部门预算进行信息公开,说明如下:?xml:namespace>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0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76号)精神,2004年,组建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13号)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国资委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自治区国资委监管范围是自治区直属企业(含区直部门所属企业、经营与开发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以及自治区授权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一)主要职责
1、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自治区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则草案,制定有关监管制度,依法对市、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制定等工作。
8、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9、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0、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责调整
1、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构建领域。
2、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三)内设机构和外派监事会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产权与收益管理处、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综合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监事会工作处(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社会事业资产管理处、党建工作处(党委组织部)、宣传群工处(党委宣传部、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人事处。
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纪委一室、二室。
13.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向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派驻监事会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桂编〔2006〕158号)同意向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派驻5个监事会,派驻监事会的主要职能是:
(1)对自治区直属企业资产运行的决策、执行行为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定期召开会议并提出监督评价意见。
(2)审核自治区直属企业财务帐目及有关会计资料,对财务报告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对资产质量进行重点监控。必要时向董事会、经理层及有关职能质询,提记政府审计部门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3)当自治区直属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董事会、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对自治区直属企业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5)定期向自治区国资委报告工作,包括日常监督工作报告和重大监督事项专项报告。
(6)对自治区直属企业所属企业监事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7)履行自治区国资委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自治区国资委行政编制数74名(桂政办发〔2010〕133号、桂编〔2011〕29号),目前实有在编人数73人。
核定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机关行政编制20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5名(桂编〔2008〕77号),目前实有在编人数20人,聘用控制人数3人(老人老办法)。
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名,后勤服务控制数20名(桂编〔2004〕36号、桂编〔2006〕105号、桂编〔2006〕259号、桂编办请〔2007〕14号)。目前实有事业编制数2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17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糖业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桂政函〔2005〕172号),广西糖业公司62名离退休职工于2005年划归我委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06〕84号文件批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南宁公司定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工龄满30年的职工,经本人自愿申请、单位同意,由自治区人事部门给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计发退休费,所需费用由自治区财政部门核发,工龄满30年提前退休人员共有20人。
综上我委现实有人员203人(其中机关行政93人,机关事业22人,离休2人,退休66人,有色公司提前退休20人)。
第二部分:“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
| | | 预算附3表 |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简表) | |||
| | | 单位:万元 |
收入 | | 支出 | |
项目 | 2013年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2013年预算数 |
3,358.3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
1.经费拨款 | 3,358.39 | 二、外交 | |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三、国防 | |
(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四、公共安全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五、教育 | |
(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六、科学技术 |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426.07 |
(6)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 十、医疗卫生 | 50.56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一、节能环保 | |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
3.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四、交通运输 | |
4.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2,945.53 |
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1.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2.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二十、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83.62 |
| |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 | 二十三、预备费 | |
| | 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3,358.39 | 本年支出合计 | 3,505.78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147.39 | 二十六、结转下年 | |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 | | 1.一般公共服务 | |
2.政府性基金结转 | | 2.外交 | |
3.历年净结余可安排的资金 | 147.39 | 3.国防 | |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净结余 | 147.39 | 4.公共安全 | |
政府性基金拨款净结余 | | 5.教育 | |
其他净结余 | | 6.科学技术 | |
4.其他结转 | | 7.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 8.社会保障和就业 | |
| | 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 | 10.医疗卫生 | |
| | 11.节能环保 | |
| | 12.城乡社区事务 | |
| | 13.农林水事务 | |
| | 14.交通运输 | |
| | 1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 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 17.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 1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 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2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21.住房保障支出 | |
| | 2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 | 23.预备费 | |
| | 24.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 25.其他支出 | |
| | 26.转移性支出 | |
收入总计 | 3,505.78 | 支 出 总 计 | 3,505.78 |
| | | | | | 预算附4表 |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
| | | | | |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
** | ** | ** | 1 | 2 | 3 | 4 |
| | 合计 | 3,358.39 | 1,430.86 | 1,927.53 | |
208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426.07 | 426.07 |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26.07 | 426.07 | | |
210 | | 医疗卫生 | 50.56 | 50.56 | | |
210 | 05 | 医疗保障 | 50.56 | 50.56 | | |
215 |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2,798.14 | 870.61 | 1,927.53 | |
215 | 07 | 国有资产监管 | 2,798.14 | 870.61 | 1,927.53 | |
221 | | 住房保障支出 | 83.62 | 83.62 |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3.62 | 83.62 | | |
| | | | | | |
第三部分:2013年部门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3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3年收入预算3505.78万元,同比增加749.94万元,增加27.21%。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358.39万元,同比增加602.55万元,增长21.86%;其中:经费拨款3358.39万元,同比增加602.55万元,增长21.86%。
上年结余收入147.39万元,同比增加147.39万元(2012年部门预算中无上年结余收入,无法计算增加比例);其中:一般预算拨款净结余可安排的资金147.39万元,同比增加147.39万元(2012年部门预算无上年结余收入,无法计算增加比例)。
自治区国资委无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等收入项目。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3年支出预算为3505.78万元,基本支出1430.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81%,同比增加83.02万元,增长6.16%;项目支出2074.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19%,同比增加666.92万元,增长47.37%。
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行政运行(国有资产监管)科目745.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26%,同比增加25.12万元,增长3.49%。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有资产监管)科目1769.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34%,同比增加611.92万元,增长52.84%。
国有企业监事会专项31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9%,同比增加65.00万元,增长26.00%。
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26.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15%,同比增长24.48万元,增长6.10%。
住房公积金科目83.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9%,同比增加3.02万元,增长3.75%。
医疗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50.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4%,同比增加26.42万元,增长109.44%。
机关服务(国有资产监督)科目125.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8%,同比增加3.98万元,增长3.2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30.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81%,同比增加83.02万元,增长6.1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83.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7.77%,同比增加44.28万元,增长6.93%;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3.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31%,同比增加11.22万元,增长5.05%;
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13.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5.91%,同比增加27.52万元,总比增长5.6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074.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19%,同比增加666.92万元,增长47.37%。
二、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5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86万元,项目支出1,927.53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26.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2.68%,同比增长24.48万元,增长6.10%。
医疗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50.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51%,同比增加26.42万元,增长109.44%。
国有资产监督科目2,798.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83.31%,同比增加3.98万元,增长3.28%。
住房改革支出科目83.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2.49%,同比增加3.02万元,增长3.75%。
详细数据请查阅附件链接的报表。
附件:1.自治区国资委201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2. 自治区国资委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公开)
3. 自治区国资委2013年预算“三公”经费统计分析表(公开)
自治区国资委2013年预算“三公”经费统计分析表(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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