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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2021年度主要工作计划前三季度完成情况

2021-11-08 18: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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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自治区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广西时的“4.27”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企业发展提效、改革行动提速、监管水平提高、干部素质提升”的目标,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企业经营业绩呈现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截至10月底,全区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255亿元,同比增长13.5%,比2019年增长43.5%,两年平均增长19.8%;利润总额269亿元,同比增长60%,比2019年增长60.1%,两年平均增长26.5%;其中,我委监管的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016亿元,同比增长11.7%,比2019年增长33.9%,两年平均增长15.7%;利润总额232亿元,同比增长70.1%,比2019年增长59.5%,两年平均增长26.3%(旬报数)。有6户企业利润超过10亿元;柳钢集团实现利润总额达到98.2亿元,在全国12,112户国有企业(含央企)净利润增量排名中位列第38位。此外,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9月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等指标增幅在全国省级监管企业中均排第1位。2021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如下:

一、狠抓企业经济运行调度强力稳增长。定期召开国资系统季度经济运行会议,实行旬报、月报制度,动员组织企业持续打赢增产、扩销、提质、创新、降本“五场硬仗”。优化企业投资管理,做好融资服务对接,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动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调整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重点考核“两利四率”(即净利润、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率、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引导企业更加注重“有质量的增长”。全力抓好能源电力保供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帮助能源企业提升电力供应能力,将保供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对落实保供责任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因保供影响当期经营业绩的,在考核指标清算中予以剔除,为保障能源电力供应提供有力支撑。

二、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大统筹力度,组织召开全区国企改革推进大会、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实行月调度、旬调度机制;针对改革任务推进慢的企业、各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一对一”发送提醒督办函,压紧压实改革责任。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监管企业董事会100%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委派实现全覆盖,加强和规范外部董事管理;强化总会计师委派管理,开展集体谈话,同时任命其兼任外部董事,推动其履职尽责;子企业应建尽建董事会比率达95.8%。落实董事会职权区直重要子企业占比达80.7%。积极稳妥推进混改。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各层级企业混改工作,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的监督,批复设立广西混改基金。与3家券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21户上市后备企业库,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指导企业开展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推行企业用工公开招聘和全员绩效考核。探索实施企业股权、分红激励、员工持股以及超额利润分享机制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不断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实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扎实做好国家层面4户“双百行动”企业和2户“科改示范行动”企业改革。指导50户商业一类二级企业、18户科技型子企业分别实施广西版的“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改革。持续推进“一企一策”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工作。“一企一策”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深入推进存在问题的整改,并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提升管理行动。

三、突出抓好创新驱动发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制定出台《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严控非主业投资。完成现代物流集团组建,推进旅发集团整合文旅康养资源,推动柳钢集团重组广西铁合金公司。研究改制科研院所整合工作。强化科技创新激励。制定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实施意见,将企业科技研发费用全额视同业绩利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发投入加倍视同业绩利润,对创新驱动发展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考核奖励加分。前三季度,自治区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56.86亿元,同比增长95.36%,研发经费投入强度1.06%,较去年同期提高了0.46个百分点;柳钢集团、北投集团、柳工集团、汽车集团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均超过全国地方国有企业平均水平。柳钢集团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全力抓好“央企入桂”签约项目落地见效。截至9月底,央企入桂项目协议履约率增量12.38%、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3.8%;资金到位率增量6.56%,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5.59%;项目开工率增量13.33%,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3.3%;竣工投产率增量9.05%,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0.5%,为全区经济增长增添强劲动力。

四、着力提升国资监管水平。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16户国有企业全部完成授权,充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研究起草《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呈报自治区党委、政府,推动国资监管制度“长牙带电”。开展“监管制度落实年”活动,指导企业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加强风险隐患管理,组织企业开展风险全面排查,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逐户指导企业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将总法律顾问职责写入公司章程,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通过制度规范、会议强调、专项排查、专门约谈等多种措施强化贸易风险防控,坚决制止融资性贸易和虚假贸易,高频率强力度传导贸易监管压力。印发《全面推进监管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建设广西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提高国资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五、推动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贡献持续增加。今年前三季度,全区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上缴税收232.97亿元,同比增长34.29%;从业人员38.26万人,同比增长10.69%。助力实施乡村振兴。组织监管企业实施“一企包一村”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试点。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助农帮扶我们在行动”广西帮扶产品进深圳国资国企活动,集中200多种广西脱贫地区优质农产品现场展销。

六、扎实抓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指导推动区直各级企业实现党建要求进章程,目前实现率达84.6%,区直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制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的企业占比达96.7%。出台《加强和改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抓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开展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系统“两优一先”评比表彰活动。推动各集团二级企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开展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和示范党支部建设。开展企业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专项巡察,督促企业持续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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