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2018年度机关绩效计划 |
部门名称(盖章):自治区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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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2018年4月25日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关键步骤 |
完成时限 |
分值 |
评分标准 |
目标来源 |
责任处室 |
分管领导 /责任人 |
一、党委、政府重点工作 |
*(一)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
1.资产总额增加 |
(1)实现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3500亿元(前三年平均值11406亿元) |
12月31日 |
30 |
完成得90分;超额完成按创新争优考核细则加分;未完成按未完成比率扣分。同时与全国地方国有企业对比加分;全国地方国有企业数据、排名以国务院国资委相关部门编印的企业财务动态为准(预计2019年2月底收到) |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
区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 |
聂江武/曹玲 |
2.所有者权益增加 |
(2)实现监管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3670亿元(前三年平均值3191.57亿元) |
12月31日 |
30 |
3.劳动生产总值增加 |
(3)实现监管企业劳动生产总值750亿元(前三年平均值596.20亿元) |
12月31日 |
30 |
*(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
4.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 |
(4)推动4户企业战略性重组 |
12月31日 |
20 |
按时上报或批复4户重组方案得20分,每少1户扣5分 |
区国资委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 |
王晓华/何载福 |
5.实施上市挂牌企业培育 |
(5)督促国有上市后备库企业加快上市培育工作,开展督查并下发意见书 |
12月31日 |
15 |
按时完成(有通知、督促记录表、整改意见、整改报告)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6.实施企业上市攻坚 |
(6)推动1户企业上市 |
12月31日 |
20 |
批复企业上市立项得20分,否则不得分 |
7.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
(7)推动5户二级及以下子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
7月31日 |
20 |
制定印发5户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方案得20分,每少1户扣4分 |
8.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
(8)实施第二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
12月31日 |
20 |
印发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得10分,批复实施方案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 |
*(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
9.推动国有企业瘦身健体 |
(9)推动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减少至少5户四级及以下子企业 |
12月31日 |
20 |
下发压缩管理层级通知得5分,召开工作推进(经验交流)会议得5分,开展督促检查促使减少5户四级及以下子企业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
区国资委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 |
王晓华/何载福 |
10.依法处置“僵尸企业” |
(10)督促企业加快处置僵尸企业 |
12月31日 |
20 |
自治区本级国有僵尸企业5户出清得20分,每少1户扣4分 |
11.开展国家第三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 |
(11)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发广投天然气管网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方案 |
3月31日 |
15 |
按时完成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办公文编号:一秘201800067 |
12.推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
(12)审核企业报来分离移交维修改造申请并报财政厅,按财政厅批复拨付资金 |
6月30日 |
15 |
及时报送审核意见得10分,及时拨付资金给企业得5分,否则不得分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2号) |
*(三)支持自治区重点企业发展 |
13.研究农垦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 |
(13)提出解决农垦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意见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
1月31日 |
15 |
按时报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书面意见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来《广西农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恳请协调解决农垦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请示》(桂垦改办字〔2018〕1号)公文 |
14.指导广西金投集团组建广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4)对金投集团组建广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方案进行核准 |
2月28日 |
15 |
按时完成核准通知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纪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113期) |
15.成立国有控股的广西糖业集团公司 |
(15)研究起草国有控股的广西糖业集团公司组建方案 |
6月30日 |
20 |
按时报送《广西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送审稿)》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得20分,否则不得分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糖业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电〔2018〕44号) |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 |
*(三)支持自治区重点企业发展 |
16.研究提出玉柴上划方案 |
(16)起草玉柴集团上划自治区管理的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
4月30日 |
20 |
按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上划方案得20分,否则不得分 |
自治区陈武主席在《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玉柴集团上划自治区作为区直企业管理的请示》批示要求 |
区国资委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 |
王晓华/何载福 |
17.加快推进农信社系统改革 |
(17)指导农信社制定县级农合机构产权改革方案 |
6月30日 |
15 |
按时将改革方案报自治区政府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
18.研究解决铁投集团发展问题 |
(18)商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将自治区本级土地资产注入铁投集团有关方案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 |
6月30日 |
15 |
按时将方案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密件(编号:办件201708633) |
区国资委产权与收益管理处 |
李振杰/陈虎 |
19.研究解决新风兴公司注册资本金问题 |
(19)向新风兴公司下发拨付资本金 |
3月31日 |
15 |
按时向新风兴公司下发通知得5分,有资金转账凭证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广西新风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桂政函〔2017〕232号)及有关密件(编号:办件201705138,办件201707296) |
20.研究解决广投集团发展问题 |
(20)根据自治区政府要求,向自治区金融办提出我委关于支持国海证券发展的工作措施及相关意见 |
2月28日 |
15 |
按时向自治区金融办提出意见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研究解决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有关事项问题的通知(编号:S20180377) |
21.研究解决林业集团发展问题 |
(21)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关于解决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和财政借款问题的请示,向自治区财政厅回复关于研究广西林业集团注册资本金及财政借款有关问题备忘录修改意见 |
2月28日 |
15 |
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请示得10分,向自治区财政厅提出意见得5分,否则不得分 |
研究广西林业集团发展有关问题的纪要(桂政阅〔2018〕9号) |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 |
*(四)支持企业融资 |
22.支持银企合作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
(22)组织企业与金融机构召开对接会议,组织企业与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
3月31日 |
10 |
组织企业与金融机构召开对接会议得5分,组织4户企业与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得5分,否则不得分 |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
区国资委社会事业资产管理处 |
高旭/吴光 |
23.支持国有企业直接融资募集资金 |
(23)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8户以上监管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短融、中票、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直接融资 |
12月31日 |
30 |
批复8户监管企业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短融、中票、资产证券化直接融资得30分,每少1户扣4分,扣完为止 |
区国资委产权与收益管理处 |
李振杰/陈虎 |
(五)促进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 |
24.推进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集中 |
(24)推进10户企业(含子企业)产权转让 |
12月31日 |
15 |
按时完成审核企业产权转让项目得15分,每少一户扣1.5分 |
25.推动资源配置到优势企业 |
(25)推动2户二级以下子企业资源配置到优势企业 |
12月31日 |
15 |
按时制定企业资源配置方案并印发得15分,每少一户扣7.5分 |
区国资委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 |
王晓华/何载福 |
26.推动企业聚焦主业和关键领域 |
(26)实现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的主业投资高于总投资的90% |
4月30日 |
15 |
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中主业投资额大于总投资的90%得15分,低于90%时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
区国资委社会事业资产管理处 |
高旭/吴光 |
(六)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 |
27.消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历史包袱 |
(27)对地方金融企业风险进行评估分析,下发整改通知 |
8月31日 |
15 |
完成3户企业评估分析和下发整改通知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区国资委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 |
王晓华/何载福 |
28.防范非金融企业债券违约风险 |
(28)对监管企业存续期债券进行动态监管,按季度汇总统计企业存续期债券情况,完成10户监管企业的债券兑付风险防控监督检查 |
12月31日 |
15 |
按季度完成企业存续期债券统计情况得5分,下发检查通知得5分,并对存在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得5分,否则不得分 |
区国资委产权与收益管理处 |
李振杰/陈虎 |
29.抓好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 |
(29)组织推进资本投资运营试点,对广投集团、宏桂集团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
8月31日 |
15 |
按时完成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区国资委社会事业资产管理处 |
高旭/吴光 |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 |
(六)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 |
30.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方式 |
(30)制订自治区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报自治区编办审核 |
国务院国资委权责清单印发后2个月内 |
10 |
按时完成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
区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
高旭/俸荣鑫 |
31.推动国资监管地方性法规立法 |
(31)完成《广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报告,按照立法程序报自治区法制办 |
10月31日 |
10 |
完成《广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报告得5分,报送自治区法制办得5分,否则不得分 |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8〕21号) |
32.促进广西文化产业发展和完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32)制定《关于促进广西文化产业发展和完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 |
5月31日 |
10 |
按时完成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由我委印发桂国资发〔2017〕63号 |
区国资委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处 |
王晓华/吕战 |
3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划转地税部门征收 |
(33)向监管企业下发国有资本收益申报通知,汇总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情况报送自治区地税局并抄送自治区财政厅 |
9月30日 |
10 |
按时完成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划转地税部门征收的通知(桂政发〔2018〕12号) |
区国资委产权与收益管理处 |
李振杰/陈虎 |
34.落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 |
(34)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核定上一年度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并向社会公布 |
12月31日 |
10 |
按时核定企业负责人薪酬得5分,向社会公布得5分,否则不得分 |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
区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 |
聂江武/黄文德 |
35.完善监管企业工资制度 |
(35)出台《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
中央文件印发后6个月内审定印发 |
10 |
按时完成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和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改办函〔2018〕20号 |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 |
(七)推动自治区重大项目 |
36.加快柳钢防城港钢铁项目建设 |
(36)审批柳钢集团重组广西钢铁集团 |
4月30日 |
20 |
按时批复得20分,否则不得分 |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
区国资委社会事业资产管理处 |
高旭/吴光 |
37.推动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
(37)推动3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开工建设 |
12月31日 |
20 |
按时完成得20分,每少1户扣7分,扣完为止 |
*(八)推进开放合作 |
38.推动企业境外投资 |
(38)推动企业承包6个境外工程项目 |
12月31日 |
10 |
按时完成得10分,每少1个扣2分,扣完为止 |
(39)推动企业境外投资2个项目 |
12月31日 |
10 |
按时完成(有下达备案或核准文件)得10分,每少1个扣5分 |
(40)推动企业设立1个境外机构 |
1月31日 |
10 |
按时完成(有下达备案或核准文件)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39.推动企业境外融资 |
(41)监管企业境外发债7亿美元以上(含) |
12月31日 |
30 |
按时完成得30分,否则不得分 |
区国资委产权与收益管理处 |
李振杰/陈虎 |
(42)组织境外、外资银行与企业对接洽谈活动 |
4月30日 |
10 |
按时完成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区国资委社会事业资产管理处 |
高旭/吴光 |
40.引进世界500强企业 |
(43)推动企业与世界500强企业(含子公司)签订企业战略合作协议或项目合作协议 |
12月31日 |
20 |
至少1户企业与世界500强企业(含子公司)签订企业战略合作协议或项目合作协议得20分,否则不得分 |
41.引进央企重大项目 |
(44)推动企业与央企(含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
12月31日 |
20 |
至少1户企业与央企(含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得20分,否则不得分 |
42.推动国有企业参与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 |
(45)组织企业参与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 |
7月31日 |
10 |
召开走进中国-东盟信息港会议,国资委、相关企业与中国-东盟信息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 |
*(八)推进开放合作 |
43.推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 |
(46)与商务厅、北部湾办联合起草《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海铁联运主干线自治区直属运营企业考核办法(试行)》报自治区政府 |
4月30日 |
15 |
按时报送自治区政府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97号) |
区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 |
聂江武/曹玲 |
44.推动国有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新成效 |
(47)推动中新南向通道实现班轮天天开通 |
12月31日 |
10 |
对港务集团实现香港和新加坡班轮天天开通新增工资总额给予单列的政策支持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
区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 |
聂江武/黄文德 |
(九)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 |
45.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 |
(48)在自治区直属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实行情况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
5月31日 |
2 |
按时报送得2分,否则不得分 |
区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
韦刚强/王洁 |
(49)下发通知督促监管企业制订试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办法 |
6月30日 |
3 |
按时完成得3分,否则不得分 |
(50)对监管企业制订的试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办法进行备案 |
9月30日 |
2 |
自治区直属企业按时制订实施办法得2分,否则不得分 |
(51)在3家企业(含二级及以下公司)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 |
12月31日 |
3 |
以面向市场选聘职业经理人的公告发布为标准,有3家发布的得3分,每少1家扣1分 |
46.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工作 |
(52)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送自治区直属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修改稿) |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提出修改意见后一个月内(或根据明确的时间要求内)修改完善报送修改稿 |
10 |
按时完成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关于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桂政发〔2017〕10号) |
47.推进董事会行使选聘经营层职权 |
(53)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送自治区直属企业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的指导意见(修改稿) |
10 |
按时完成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2018政府工作报告和2018年党委工作要点 |
48.推进完善法人治理 |
(54)在自治区直属企业集团层面推进2户开展规范董事会建设,董事会的外部董事多于内部董事 |
12月31日 |
10 |
按时完成得10分,少1户扣5分 |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 |
(十)推动国有企业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
49.鼓励自治区农信社、广西北部湾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
(55)给农信社和北部湾银行印发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依托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商业三类)加分条款,鼓励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
5月31日 |
5 |
按时印发通知得5分,否则不得分 |
《关于印发广西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号) |
区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 |
聂江武/曹玲 |
(56)到农信社和北部湾银行检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2018年度企业领导人经营业绩考核加分依据(若北部湾银行由广投集团考核,则该鼓励措施由广投集团实施) |
12月31日 |
5 |
按时完成对农信社和北部湾银行的检查得5分,少完成1户扣2.5分 |
50.积极布局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
(57)推动企业投资一批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大健康、互联网等新兴产业项目 |
5月31日 |
10 |
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予以审核,将一批新兴产业项目列入2018年投资计划,下发备案通知得5分,形成《企业2017年投资完成情况和2018年投资计划情况报告》得5分,否则不得分 |
区国资委社会事业资产管理处 |
高旭/吴光 |
51.支持广西再担保体系建设 |
(58)加强对广西再担保公司经营业绩考核 |
12月31日 |
5 |
制定印发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得5分,否则不得分 |
区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 |
聂江武/曹玲 |
(59)支持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会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担保机构,大力推进全区政府性整融资提保体系建设 |
6月30日 |
5 |
出台支持广西再担保公司发展文件得5分,否则不得分 |
区国资委社会事业资产管理处 |
高旭/吴光 |
二、部门职能工作 |
(十一)抓好国有企业监督管理 |
52.完成《监事会2017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的上报工作 |
(60)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由自治区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企业《监事会2017年度监督检查报告》 |
9月30日 |
5 |
按时完成得5分。少上报一个报告扣0.25分,扣完为止。如出现企业户数调整,以调整后的企业户数为准 |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编报办法的通知》(桂国资监督字〔2017〕2号) |
区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 |
李振杰/罗玉洁 |
53.推进监管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
(61)对监管企业的车改实施方案作出审核批复,并将监管企业的车改实施情况汇总后报自治区车改办备案 |
6月30日 |
2 |
按时完成得2分,否则不得分 |
《关于推进全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桂车改〔2017〕2号) |
区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 |
聂江武/黄文德 |
二、部门职能工作 |
(十一)抓好国有企业监督管理 |
54.开展“国企改革双百行动” |
(62)推进5户企业开展“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报国务院国资委 |
3月31日 |
5 |
按时完成得5分,否则不得分 |
关于开展“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国资研究〔2018〕107号) |
区国资委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 |
王晓华/何载福 |
55.加强风险控制管理 |
(63)加强监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至少对16户重点企业提交的报告提出风险提示和整改意见 |
8月31日 |
3 |
按时完成(有企业整改意见书)得3分,每少1户扣0.2分,扣完为止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
56.制定或审批公司章程 |
(64)制定或审批9户企业章程 |
12月31日 |
3 |
按时完成得3分,每少1户扣0.3分,扣完为止 |
57.完善投资管理制度 |
(65)修订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
7月31日 |
2 |
按时完成得2分,否则不得分 |
自治区国资委2018年工作要点 |
区国资委社会事业资产管理处 |
高旭/吴光 |
(66)制定企业基金投资指导意见 |
7月31日 |
2 |
按时完成得2分,否则不得分 |
58.加强投资事中事后监管 |
(67)组织投资项目督查 |
12月31日 |
2 |
部署投资项目督查工作,下发督查通知得1分;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得1分,否则不得分 |
(68)组织投资项目后评价 |
12月31日 |
2 |
印发投资项目后评价启动会通知得1分;召开投资项目后评价起动会布置开展评价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 |
(十二)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
59.开展国企巡察工作 |
(69)组织对区直企业二级及以下重点企业进行两轮专项巡察,形成《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抓好被巡察企业的整改 |
12月31日 |
4 |
按时完成得4分,否则不得分 |
自治区国资委2018年工作要点 |
区国资委党建工作处 |
韦刚强/刘献伟 |
60.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
(70)研究制定《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
3月31日 |
2 |
按时完成得2分,否则不得分 |
二、部门职能工作 |
(十三)行政支出和效率 |
6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
(71)预算绩效目标管里的规范性 |
12月31日 |
2 |
区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完整性(2分):(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完整性(1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个数在10个以下的(含10个),在2019年编制部门预算“二上”时,每发现1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的,扣0.2分,扣完为止;预算绩效管理项目个数在10个以上的,每发现1个不完整的扣0.1分,扣完为止。(完整性要求为:产出指标下的4个二级指标必设,效果指标下的二级指标至少设1项,服务对象涉及社会公民的,必须设置满意度指标)。(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完整性(1分),在2019年编制部门预算“二上”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完整性要求为:产出和效果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均至少设1项,满意度指标必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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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办公室 |
王晓华/陶建君 |
6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进度 |
(72)5个考核时点预算支出进度 |
12月31日 |
10 |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桂财库〔2017〕46号)设定的5个考核时点,从支出进度的均衡性考虑,设置以下评分标准: (1)1—3月,一般公共预算综合支出进度最低要达16%(达16%及其以上的得1分,未达16%的扣1分)。 (2)1—6月,一般公共预算综合支出进度最低要达40%(达40%及其以上的得1分,未达40%的扣2分)。 (3)1—9月,一般公共预算综合支出进度最低要达65%(达65%及其以上的得2分,未达65%的扣2分)。 (4)1—11月,一般公共预算综合支出进度最低要达82%(达82%及其以上的得2分,未达82%的扣2分)。 (5)1—12月,一般公共预算综合支出进度最低要达90%(达90%及其以上的得4分,未达90%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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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
(73)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
12月31日 |
3 |
在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或私设“小金库”行为的,扣0.5分;②挤占财政资金、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的,扣0.3分;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扣0.2分;④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或验收的,扣0.2分;⑤部门决算报表存在账表不一致情况的,扣0.2分;⑥符合财政投资评审范围的项目未申报评审的,扣0.2分;⑦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的,扣0.2分;⑧在往来科目核算收支的,扣0.2分。⑨非涉密部门未按规定公开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扣0.2分,未按规定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扣0.2分。⑩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未完成的,每一项扣0.5分;⑾项目支出存在跨级次支出且未经财政厅审批同意的,每一项扣0.5分。如检查中发现部门所属单位存在上述问题,主管部门按上述分值的50%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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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职能工作 |
(十四)政务公开工作 |
64.自治区政管办统一设定 |
(74)自治区政管办统一设定 |
12月31日 |
8 |
根据自治区政管办考核结果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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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办公室 |
王晓华/陶建君 |
(十五)2017年意见、建议整改工作 |
65.由自治区绩效办统一设定 |
(75)由自治区绩效办统一设定 |
12月31日 |
20 |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考核结果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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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人事处 |
韦刚强/王洁 |
(十六)设区市考核履职 |
66.由自治区绩效办统一设定 |
(76)由自治区绩效办统一设定 |
12月31日 |
15 |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考核结果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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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 |
王晓华/何载福 |
(十七)绩效计划质量评估 |
67.由自治区绩效办统一设定 |
(77)由自治区绩效办统一设定 |
12月31日 |
15 |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考核结果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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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人事处 |
韦刚强/王洁 |
三、专项考评工作 |
(十八)由自治区负责考核的单位设定 |
68.由自治区负责考核的单位设定 |
(78)由自治区负责考核的单位设定 |
12月31日 |
50 |
根据自治区考核单位考核结果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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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有关处室 |
各责任单位分管委领导/各责任单位负责人 |
四、创新亮点工作 |
(十九)做强做大国有企业 |
69.营业收入实现重要突破 |
(79)培育新增一户营业收入超过千亿元的企业(2018年前只有广投集团一户企业营收突破千亿) |
12月31日 |
不赋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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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设定 |
区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 |
聂江武/曹玲 |
(二十)创新国资监管方式 |
70.创新“1+N”监督闭环制度 |
(80)推动企业建立“1+N”监督闭环制度 |
12月31日 |
不赋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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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党建工作处、监事会工作处 |
韦刚强/刘献伟/罗玉洁 |
71.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 |
(81)建立健全违规投资经营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
12月31日 |
不赋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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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社会事业资产管理处、政策法规处 |
高旭/吴光/俸荣鑫 |
(82)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企业就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结果进行后评价 |
12月31日 |
不赋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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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 |
李振杰/罗玉洁 |
四、创新亮点工作 |
(二十一)以党建为引领,推动企业发展 |
72.探索加强企业党建工作 |
(83)提高企业抓党建工作的自主性、针对性和积极性,指导企业填报《自治区直属企业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由企业设定自选工作任务,纳入当年党建工作考核 |
7月31日 |
不赋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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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设定 |
区国资委党建工作处 |
韦刚强/刘献伟 |
(84)协助起草进一步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暂行办法,加强人才管理 |
8月31日 |
不赋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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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
韦刚强/王洁 |
(85)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部署工作,督促企业建立意识形态监督网络,加强微信平台管理,巩固国企舆论阵地 |
12月31日 |
不赋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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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宣传群工处 |
韦刚强/吴双平 |
73.创建产业扶贫新模式,将自治区直属企业分散在全区的100多个帮扶村的特色产业进行优化、整合和发展 |
(86)组织国资国企各第一书记根据特色产业信息收集情况,统筹支持所在村特色产业,指导各企业通过“企业+合作社+村民委员会+农户+贫困户”模式,做好农副产品生产、收购及初加工 |
12月31日 |
不赋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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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机关党委 |
韦刚强/李庆林 |
(87)指导相关企业强化冷库、冷链物流等基础建设,构建农副产品物流体系 |
12月31日 |
不赋分值 |
(88)指导相关企业建立农副产品互联网销售平台,通过西江国际物流集团及线上线下平台方式进行销售 |
12月31日 |
不赋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