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春、杨凤、廖辉、苏愈明、朱雨、覃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更好发挥国有平台作用”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优质资产资源的整合注入方面
自治区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持产业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3号)要求,不断加强优质资产资源的整合,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印发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盘活利用行动方案(2021-2022年)》(桂国资发〔2021〕27号),推动各监管企业通过深入挖掘资产特性、创新资产使用方式、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等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各项工作。二是联合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印发了《进一步推动区直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推动国有资本进一步向优势行业、优势产业集中,产业体系加快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支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利用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工具,盘活存量资产,为新建项目提供资源要素支持。
下一步,自治区国资委将督促企业继续加强资产基础管理,进一步对资产进行梳理汇总,形成资产管理台账,及时准确把握资产基本情况及租赁现状。继续加大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力度,加强国有资产资源优化配置。
二、关于稳步推动兼并重组方面
自治区国资委按照产业链协同关联、有序合并重整原则,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上发挥引领力、带动力和影响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促进国有资本向国计民生重点产业、区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合理流动。先后出台了《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国资委关于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的通知》等系列方案文件,推动监管企业由60多户整合为16户,累计清理整合四级以下子企业300多户。
下一步,自治区国资委将继续对管理区域范围内优质资产、股权进行优化整合,助力企业合理消化历史包袱和业务负担,实现平稳发展。
三、关于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
自治区国资委持续鼓励和推动区直企业围绕做大新兴产业,按照规模倍增、生态完备、龙头突出、创新提升的发展思路,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行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绿色环保等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快成长、上规模。一是向监管企业传达和宣贯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文件,大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依托相关国有企业,组建专业化的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瞄准从无到有的科创项目和自治区招商引资的重大新兴产业项目,进行专业化、市场化投资运作,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国资委将继续加大对于监管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监管企业成为全区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重大基地和重要策源地。
四、关于健全公益性项目资金平衡机制方面
近年来,我区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发挥行政职能作用,大力推动有关国有企业剥离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区直企业基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市政社区分离移交或所办医疗教育机构深化改革,减轻了公益性业务对国有企业经营负担。
下一步,自治区国资委将组织有关国有企业与相关部门深入研究探索将所属带有公益性质、运营成本较高、亏损较为严重的业务参照其他国企公益性资产经营模式逐步剥离,助力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建立健全企业考核评估机制方面
自治区国资委不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一是将企业公益类资产实行分类核算,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并纳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二是探索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中的公益类业务的分类核算、分类考核,对企业产品和服务价格因政策原因偏离市场价格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经营业绩的,在考核中给予适当处理,统筹考虑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客观、公平、公正考核企业负责人。三是从2020年起自治区国资委对监管企业下达经营业绩目标时,已将部分监管企业政策性亏损作为特殊约定事项在目标通知书中予以明确,并在年末考核时将实际亏损额视同利润予以加回。
下一步,自治区国资委将继续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中公益性业务的分类核算、分类考核,更加准确评价国有企业经营业绩。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治区国资委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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