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琼涛、刘真妤、黎禹功、陈小燕、潘文道、朱芳清、黄文锋、李柏杏、顾振才、邹 锋等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玉柴“二次创业”,推动玉柴集团做大做强,深入推进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建设》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自治区层面明确了支持玉柴集团的一系列措施并逐步落实。2018 年7 月2 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9 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自治区国资委起草的《关于支持广西玉柴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二次创业的若干措施》有关内容,并将该内容融入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 年)(桂政办发〔2018〕89 号)于2018年8月10日印发,作为自治区保障措施的内容,并明确责任单位。2018年下半年以来,自治区推动玉柴集团增资扩股取得明显成效。自治区国资委研究制定增资扩股方案向有关方推介,自治区、玉林市二级财政以及自治区有关企业(基金)2019年3月已签订增资协议共向玉柴集团增资11亿元,目前已到位资金7.1亿元。
二、支持玉柴集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同意玉柴集团2019年度投资计划,贯彻落实《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五年行动计划》,加快推动有关重点项目建设,加大科研技改投资力度,加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产业化,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与产品更新换代。玉柴集团计划技改投入7.29亿元(其中玉柴股份计划投资6.81亿元),计划研发投入11.27亿元(其中玉柴股份10.55亿元),聚集发动机产业链。
三、支持玉柴集团发展新能源产业。2019年7月,我委核准玉柴集团向其全资子公司广西玉柴新能源有限公司现金增资4500万元人民币,支持该集团推进桂平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三期项目建设,做大做强新能源发电业务。
感谢你们对玉柴集团发展和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建设的关心和指导。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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