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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0190558号提案答复的函

自治区国资委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019055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9-12-02 18:37     来源:广西国资委     作者:广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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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健委员:

您在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提升企业活力的建议》(第20190558号提案)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我委分办。我委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结合我委职能答复如下:

一、我委积极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一)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我委监管企业中涉及“长期未经营企业”,主要是停产和特困企业,即国有“僵尸企业”。我委从2016年开展“僵尸企业”处置工作,2017年和2018年着力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各项工作。2018年4月我委召开全区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推进会,通报我区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总体情况,以及审计署长沙特派办对我区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推进的工作要求。

2018年至2019年一年多来,我委连续出台7个文件,从召开交流经验发现问题、核对数据库、提出出清意见(指南)、加快债务处置、制定任务分工(清单)、加强业绩考核等方面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二)强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国有“僵尸企业”出清责任主体为企业。为加快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经营业绩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和及时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我委将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列入2018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在分值设置方面,将处置“僵尸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工作设定为3分,通过设置考核分值,进一步加快了我区国有“僵尸企业”出清步伐。2019年5月,我委完成了2018年度相关工作的业绩考核工作。经考核,各企业全部按时完成了相应的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出清标准。为更好指导我区出清重组国有“僵尸企业”工作,我委研究出台了《广西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僵尸企业”的定义和出清标准,针对关停企业,具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工商管理部门已受理注销申请、国资和工商部门已受理变更登记、公共平台已受理托管登记,即认定为实现市场出清,其中,我区指定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北部湾股权交易所作为公共平台对关停企业集中处置平台,对各地市处置关停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利用专业处置平台功能作用,快速出清了一大批“僵尸企业”。

(四)明确责任分工。2019年5月初,我委印发关于“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清单的通知,列出15个方面的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处室和配合处室,指定工作责任人和完成任务时限,在2020年前认真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五)分片推进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国有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进程,加快“僵尸企业”处置步伐,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于2018年8月30日在柳州市、9月3日在南宁分别召开座谈会,有关企业汇报了“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进展,提出了存在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研究讨论了“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有关问题,会上对加快“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六)加快债务处置。2019年2月,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迅速开展“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工作,制定了“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方案,明确时间表和相关责任人,分类进行处置。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成效不达标的企业,将予以通报并随时启动约谈问责机制。

二、工作成效

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区国有“僵尸企业”共387户,涉及总资产109.3亿元,负债总额121.6亿元,拖欠税费4826万元,2019年初已完成出清共计335户,完成率为86.56%,职工分流安置11401人。其中:国有关停类“僵尸企业”共285户,涉及总资产70.1亿元,负债总额77.3亿元,拖欠税费3783万元,2019年初已完成出清共计279户,完成率为97.8%,职工分流安置3618人。特困类“僵尸企业”共102户,涉及总资产39.2亿元,负债总额44.3亿元,拖欠税费1043万元,2019年初已完成出清共计96户,完成率为94.11%,职工分流安置7783人。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运用《破产法》,加快推动我区国有“僵尸企业”出清。一是加大宣传和实施《破产法》的力度,加快国有“僵尸企业”破产清算的步伐。二是加快清理重组。要按照党中央“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要求,精准识别,分类施策,鼓励已丧失清偿能力但有部分营业价值且未出现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兼并重组,提升企业活力。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部分老国企,历史遗留问题多,情况比较复杂,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法院、工商、税务、银行、国土和房管等部门沟通协作,确保清理“僵尸企业”的各项工作能够平稳、有序地开展。四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工作,将大量闲置的土地、设备、人才从“僵尸企业”中解放出来,实现市场资源的更有效配置,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委工作及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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