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389号提案答复的函

桂国资函〔2020〕1094号

2020-10-14 19:3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欧素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的提案》收悉。我委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专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根据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政府在诚信建设上再发力”

近年来,我委运用社会信用体系督导监管企业遵纪守法,严格诚信经营,同时积极构建以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发挥信用在经济运行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标尺”作用,让信用创造财富,用信用积累财富。截至目前,我委监管企业信用评级取得重大进展,建工集团、广投集团、柳钢集团、北投集团、港务集团、金投集团、交投集团、铁投集团、柳工股份和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获得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稳定;国资监管企业连续3年全部实现盈利,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累计实现利润201.53亿元。

同时,我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认真指导督促监管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2019年实现无分歧欠款清零,圆满完成目标任务。2020年的任务是力争有分歧的欠款清零。上半年,我委组织召开国有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会议,进一步作了动员部署完成清欠工作,并督导任务重难度大的企业按时间进度完成清欠工作,帮助企业与自治区清欠办协调解决清欠难点问题。截至6月末已清偿化解4865.79万元,剩余1032.40万元,整体清偿效果位于全区各级各部门前列。

另外,为客观评价企业经营状况,我委在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建立健全业绩考核特殊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将企业承担的自治区重大专项任务、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实施开放带动重大战略项目等事项列入管理清单,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特殊事项,在考核时予以适当处理。

下一步,我委继续完善以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督导监管企业遵纪守法,积极发挥业绩考核棒作用,严格诚信经营,圆满完成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三、关于“建议政府在监管国有企业的方式方法上再创新”

我委坚持全面推进依法监管,不断深化“放管服”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一)坚持问题导向,一企一策制定改革管理方案。根据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关于“一企一策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的批示,在前期深入调研、反复研究的基础上,逐户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形成“1+17”关于监管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实施意见。“1”即一个总体意见,重点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法人治理结构、资源配置、盈利能力、风险管控”等10个方面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加快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36条”具体措施;“17”即对17户监管企业逐一“画像”,力求精准提出“一企一策”改革管理方案和举措,体现改革和管理上的差异性,印发企业限时整改落实。

(二)不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实现监管方式、重点和路径从管企业为主转为管资本为主,从事前管理为主转为事中事后管理为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继续完善出资人审批事项管理,出台《自治区国资委履职清单(2019年版)》,动态调整并重新确定12大类、43项出资人履职事项,研究制定出资人41项履职事项操作规范及办理流程,进一步理清了出资人与监管企业之间的职能边界。

(三)加快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全面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坚持市场化方向原则,出台《自治区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重点选取了7大类、45项授权放权事项进行分类授权,进一步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更多依靠公司治理结构开展工作。出台《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指引(2019版)》和《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指引(2019版)》,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通过修改完善12家监管企业公司章程,落实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经营决策、选人用人、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权利,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四)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出资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出资人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监管,开展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不断完善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将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要求向重要子企业延伸,71户重要子企业新设企业总法律顾问。实施清单监管、分类监管和阳光监管,搭建广西国资监管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事中事后实时在线监管不断提升国资监管信息化水平。

(五)对监管企业实施分类考核 。2015年,我委开始着手研究监管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办法,在深入企业调研、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做法的基础上,于2016年7月印发实施《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实施意见》。《意见》根据功能界定和主营业务,将我区直属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企业又细分为商业一类(竞争类)、商业二类(功能类)、商业三类(金融类)。在明确分类的基础上又配套出台了四个考核细则,针对建工集团、广投集团等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一类(竞争类)企业,重点考核企业经济效益、资本回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引导企业提高资本运营效率,提升价值创造能力;针对交投集团、农投集团等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兼顾承担政府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二类(功能类)企业,在保证合理回报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加强对服务全区发展战略以及完成重大专项任务情况的考核;针对自治区农信社、金投集团等主业处于金融服务领域的商业三类(金融类)企业,重点考核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风险防控和偿付能力。在对监管实行分类的基础上,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实行差异化考核。

(六)深入推进分配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薪酬改革体系,严格按照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核定兑现企业负责人薪酬,人社部对广西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修订完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配套出台操作规则,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分级分类管理,增加工资总额与业绩考核目标挂钩联动。制定监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督促企业扎实推进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构建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出台企业专职外部董事薪酬管理办法、企业兼职外部董事报酬管理办法,探索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外部董事薪酬管理。先于国家层面出台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为科学确定职业经理人薪酬结构和水平提供政策指引。积极推进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批复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实现广西区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零的突破。

(七)减文控会减少企业负担。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委共召开督查统计口径会议2次,同比去年减少33%;共核稿印发各类公文7件,印发督查统计口径文件同比去年减少68%。同时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规模,其中全区国资监管会议只要求区直企业、各市国资委领导参会,不要求各市政府领导参会,会议人员规模一般不超过150人;国资系统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只要求企业1名主要领导和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市国资委1名领导参会。依托视频会议系统,大多数会议基本实现视频方式召开。通过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企业减负,让企业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复工复产中去。

下一步,继续加快推进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优化出资人代表机构履职方式,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指导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和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等工作,确保授权放权事项放得好、接得住、行得稳;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工作,加强两个清单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导,定期评估授权放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继续将企业研发经费视同利润考核,重大科技创新给予考核加分,科技型企业逐步试行员工持股试点,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努力打造更多的“广西制造”品牌。

四、关于“建议政府在对国有企业服务帮扶上再加强”

我委积极支持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大力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着力减轻国有企业社会负担,切实增强国有企业面向市场发展的能力。

(一)积极稳妥深化“僵尸企业”处置。组织各市、各企业统一按照国家提出的“僵尸企业”认定标准,对各级企业进行逐户调查、逐项核实、逐企建档,将符合“僵尸企业”认定标准的平台公司纳入“僵尸企业”库,明确处置对象。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属于“僵尸企业”的平台类公司进行分类,按照盘活脱困一批、兼并重组一批、破产清算一批、清算注销一批、托管出清一批等“五个一批”要求加快“僵尸企业”处置。职工安置方面,采取转岗安置、内部退养、解除停止劳动关系等方式进行安置。

(二)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召开混改交流促进会,宣贯混改政策、交流改革经验、培训改革实操骨干,分析重点难点,为企业系统解决混改思路、混改途径以及后续发展问题,助力国资国企更好、更快、更优推进混改工作。指导建工集团与世界500强绿地集团实施混改,批复同意柳工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有序推进财务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各项工作。指导4户企业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2户企业已完成改革。与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非公办共同组织举办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对接洽谈会、2019年广西国有企业与非公资本合作发展系列活动,成功撮合混改项目111宗,挂牌金额45.78亿元;签约项目18个,成交金额51.18亿元。研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关于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监管的若干规定》,规范混改各项操作程序。大力推进以二级以下子公司和充分市场竞争领域企业为主的混改,目前全区共有1022户国有企业实施混改,混改比例接近50%。更新上市后备企业库,举办国有企业上市专题培训,提高企业上市操作业务水平。

(三)积极稳妥剥离社会办职能减轻企业负担。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全区国有企业举办的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改革移交、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市政设施移交、消防机构分类处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工作已完成,为了确保“三供一业”剥离工作于今年底完成扫尾,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模式今年完成主体任务。自去年以来,在自治区国资委层面成立工作专班,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并将“三供一业”移交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纳入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密切工作协调,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动态,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健全工作机制,抓紧研究落实措施,明确档案管理移交、党组织关系监管、社保关系衔接与交接流程,统一协议的模板,畅通接收渠道,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截至今年7月,我区国有企业基本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其中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比中央要求的时间提前5个月完成任务。

下一步,继续深化“僵尸企业”处置,加大力度推进国有企业混改,力争年内实现我委监管各级国有企业混改比例达到60%以上。同时大力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资金清算审计、资产划转、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退休人员移交工作的难点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任务。

五、关于“建议政府在化解国有企业现实风险上再加力”

2019年以来先后通过推进重组化解金投集团风险,通过剥离不良资产、增资扩股等措施化解北部湾银行风险,通过综合施策促进南宁糖业扭亏为盈保壳成功,通过实施重组解决桂东电力可持续发展问题,通过上划自治区管理并增资扩股化解玉柴集团风险,通过并购重组化解南宁市南南铝风险,通过协调交投集团支持化解来宾城投公司和来宾广铁公司债务风险,通过破产重整化解柳州正菱公司和阳鹿高速公路破产风险。加强债券风险管控,督促企业把发债管理与资产负债率管控相结合,量力而行,合理把控债券融资规模和节奏,严防发生债券兑付违约行为,确保企业到期债券如期兑付。严格执行政府债券管理要求,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组织企业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债券资金发行使用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指导和推进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和促进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每年梳理分析各监管企业内控体系执行情况,认真查找制度缺失或流程缺陷,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体系完整、全面控制、执行有效。

(二)持续加大风险管控力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将企业排查出的生产经营风险类别、处置措施、整改情况等纳入信息化管理,全程监控化解。重点对监管企业项目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情况。对风险隐患较大的事项,严格落实提示、约谈和通报制度,对整改不力的印发提示函,或给予约谈、通报。针对监管企业历史遗留风险,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办”组织有关业务处室合力指导监管企业化解。

(三)严肃查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督促监管企业加大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办力度,对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存在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等,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督办整改工作,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挽回国有资产损失,降低损失风险。在适当范围总结通报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合规履职和责任意识,有效促进企业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按照近期出台的《自治区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实施意见》和17家监管企业“一企一策”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指导企业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开展企业内部审计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评价,督促企业整改贸易、投资、安全生产、合同与法律纠纷、融资与现金流等风险问题,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强化风险防范,努力化解国有企业各种风险。

六、关于“建议政府在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业上再引导”

我委出台实施《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推动我委监管企业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努力在优化布局、聚焦主业、提升整体效益等方面取得新突破。2019年,重新审核确定15户监管企业主业,每个企业主业不超过3个,进一步引导企业聚焦主业,退出不具竞争力的房地产和金融业务。2019年监管企业实际完成投资总额1571.78亿元,其中主业投资完成1509.51亿元,占比96.04%。2020年计划投资总额1997.89亿元,其中主业计划投资1938.19亿元,主业投资率为97.01%。按照聚焦主业的要求重点对三级以下企业进行清理整合,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累计清理三级以下企业183户。

(一)统一核定公布企业主业。根据企业的功能定位和主要业务板块,一般核定企业3个领域的主业,对企业主业实施动态管理。

(二)强化年度投资计划备案管理。要求企业按规定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我委备案,企业非主业投资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投资总额的10%。

(三)强化制度执行。我委已出台实施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投资负面清单、投资决策若干规定等较为完善的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各项制度执行,要求企业每年专题报告一次制度执行情况,推动企业严格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做好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防范投融资风险,加强对各级子企业监管,切实履行投资主体责任。

(四)加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督促企业落实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专项巡查,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企业违规投资经营专项核查、内部审计和全面风险管理评价,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整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督促企业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

下一步,制定企业聚焦主业发展考核办法和追责办法,引导企业进一步聚焦主业,指导企业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