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树全、黄本扬、黄龙福、陈亮、黄晶晶、周文倩、黄本才、黄光辉、黄大文、林家茂等代表: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要求协调兰海高速公路改扩建施工方做好项目线外路系水系设施修复工作的建议》由我委办理。我委高度重视,对你们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并协调相关企业和部门推进有关工作。现将有关意见和推进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委监管企业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兰海高速公路南宁经钦州至防城港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二、经全面排查,兰海高速公路南宁经钦州至防城港段改扩建工程NO.10合同段共有22个通道、涵洞存在积淤的情况,现已全部清理完成。占用或损坏的村道共有18处,现已完成16处。剩余大寺糖厂天桥左幅改路,由于涉及征拆问题当地政府协调未果,暂无施工条件;K2052+400右幅村路,上下两个村的村民意见不统一,导致原方案终止,现已另行制定改路方案。水系堵塞或损坏的有21处,现已完成19处,剩余那布大桥0#台下水沟堵塞和K2044+950左幅大寺干渠未修复完成,待涉路施工许可获批后立刻安排施工处理。具体排查情况及剩余工程施工计划详见附件1-4。
三、我委将督促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公路沿线受路系、水系设施的排查修复工作,确保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附件:1.改扩建10标全线水路系恢复情况一览表
2.通道、涵洞清淤情况
3.路系恢复情况
4.水系恢复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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