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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蓝毓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蓝毓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6-11-03 14:42     来源:广西国资委     作者:广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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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蓝毓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处室,各监事会办事处:

经研究决定: 

蓝毓勉同志任自治区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张晖同志任自治区国资委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副处长;

颜崇锦同志任自治区国有企业第六监事会办事处副处长(专职监事)(试用期一年);

糜思军同志任自治区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副调研员;

陈闯同志任自治区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

韦健福同志任自治区国资委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副主任科员;

李洋同志任自治区国资委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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