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火秀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处室,各监事会办事处:
经研究决定:
蔡火秀同志(女)任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党委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国资委党建工作处(党委组织部)调研员职务;
糜思军同志任自治区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副调研员,免去其自治区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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