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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修订本)》(桂办发〔2001〕24号)精神,现将李静丹同志拟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李静丹同志拟任用职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7月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号。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2825130)。
公示名单如下:
李静丹,女,1963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象州,201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经理,拟任自治区直属企业总会计师。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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