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修订本)》(桂办发〔2001〕24号)、《自治区直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桂国资党发〔2018〕50号)精神,现将李丹云同志拟聘任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李丹云同志拟聘任职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3月1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国资委法人治理管理处(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号。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2825130)。
公示名单如下:
李丹云,女,1957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融水,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副主任,拟聘任为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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