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由于我委没有二层机构设立政府网站,现将2021年8月和三季度我委网站监测整改情况报送,请审阅。
一、自查抽查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办发〔2015〕15号、桂政办发〔2017〕152号等文件确定的检查标准,以及我委内设机构职责分工,本次自查抽查工作由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有关业务处室按工作分工对不同网站栏目进行人工自查检测,委办公室负责安排专门技术人员与网站托管技术支持维护机构一并负责技术检测,各有关处室领导直接负责分工内任务的管理。自查过程中,委办公室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坚持边查边整改。
网站标识码:4500000089
网站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首页地址:http://gzw.gxzf.gov.cn
三、针对单项否决项目自查和整改情况
(一)二级指标“站点无法访问”
我委每天均通过人工检测、使用网站监测外包自动检测等方式监测门户网站访问情况,监测周期内没有出现过站点无法访问现象,且每周平均访问速度为1257ms。
(二)二级指标“网站不更新”
监测周期内,我委门户网站首页栏目每周均有信息更新。
(三)二级指标“栏目不更新”
1.我委主要动态、要闻类栏目能保持每周更新1次的频率,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能保持每月更新1次的频率。
2. 针对部分因阶段性工作结束,更新频率不达标的时效性工作专题栏目,我委自查发现后,已将部分专题栏目进行归档处理并标注。
(四)二级指标“严重错误”
我委对门户网站所有历史数据使用检索程序自动筛查是否存在错漏、虚假、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同时组织专人进行全面人工复核检索结果,没有发现网站信息存在严重错误的情况。
(五)二级指标“互动回应差”
1.我委门户网站互动类栏目“留言咨询”板块上,2021年所有咨询内容全部进行在线回复,回复期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3个月以内进行回复。
2. 在我委对外公开的电子邮箱中,收到的属于正常范围的公众信件(非广告等垃圾邮件),全部在3个月内将办理方式和后续联系方式回复来信人。
四、针对扣分项目自查和整改情况
(一)一级指标“网站可用性”
我委门户网站首页及其他页面所有链接均能正常访问(通过区内电信和联通线路双线测试),首页平均访问速度为1257ms。
(二)一级指标“信息更新情况”
我委门户网站主要栏目更新频率已达到普查评分标准要求,其中涉及机构设置及职能、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等信息基本准确。
(三)一级指标“互动回应情况”
1. 我委门户网站已开设“留言咨询”栏目作为政务咨询类栏目,栏目开设以来非涉及举报投诉、信访维稳等敏感信息的留言咨询均直接在线答复,答复内容公开,所有人均可以直接查阅;涉及举报投诉、信访维稳等敏感信息的留言咨询,由于不属于主动公开事项,我委采取单线与咨询人通过电子邮件、QQ、电话等联系方式直接答复留言咨询人,未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2. 我委门户网站已开设“民意征集”栏目作为调查征集类栏目,2021年3季度开展了1次民意征集活动。
3. 我委尚未开设互动访谈类栏目。
(四)一级指标“服务实用情况”
1.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审改办公布的最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我委已不再设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在我委门户网站办事指南类栏目中,“审批事项”栏目主动公开的所有审批事项内容,均为我委行使出资人职责对监管企业进行审批的事项的办事指南,相关事项操作规范参照“八公开”的要求进行公开,没有要素类别缺失或不准确现象。
2. 在我委主动公开信息中,所有下载链接均正常可用。
3. 我委目前没有涉及社会公众的在线申报和查询系统。在门户网站上,设置有我委用于收集统计监管企业相关数据信息的几个业务子系统登录链接,仅我委监管企业可以在线登录访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委将组织力量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自查,对所有涉及扣分的项目进行针对性整改,确保我委门户网站一直达到普查评分合格的要求。
附件:1. 政府网站季度普查情况表(2021年3季度)
2. 政府网站监管季度普查报表(2021年3季度)
3. 政府网站月监测情况表(2021年8月)
4. 政府网站监测评分表(2021年8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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