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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关于2021年5月和二季度政府网站监测情况的函

2021-06-10 19: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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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5月和第二季度我委网站监测情况报送如下。

一、自查抽查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办发〔2015〕15号、桂政办发〔2017〕152号等文件确定的检查标准,以及我委内设机构职责分工,本次自查抽查工作由委信息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各有关业务处室按照分工对不同网站栏目进行人工自查检测,技术人员与网站托管技术支持维护机构一并负责技术检测。

二、网站基本信息情况

网站标识码:4500000089

网站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首页地址:http://gzw.gxzf.gov.cn

三、单项否决项目自查情况

(一)二级指标“站点是否无法访问”

我委每天通过人工检测、使用网站监测外包自动检测方式监测门户网站访问情况,监测周期内没有出现过站点无法访问情况,且每周平均访问速度为1257ms。

(二)二级指标“网站是否及时更新”

监测周期内,我委门户网站首页栏目每周均有信息更新。

(三)二级指标“栏目是否及时更新”

1. 经过自查监测,我委主要动态、要闻类栏目能保持每周更新1次的频率,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能保持每月更新1次频率。

2. 在部分时效性工作专题栏目因阶段性工作结束,已将部分专题栏目进行归档处理并标注。

(四)二级指标“是否存在严重错误”

我委对门户网站所有历史数据使用检索程序自动筛查是否存在错漏、虚假、反动、暴力、色情内容,同时组织专人进行全面人工复核检索结果,没有发现严重错误的情况。

(五)二级指标“是否互动回应差”

1. 经自查监测,我委门户网站互动类栏目“留言咨询”板块,2021年至今所有咨询内容全部进行在线回复,回复期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3个月以内。

2. 我委对外公开的电子邮箱中收到的属于正常范围的公众信件(非广告等垃圾邮件),全部在3个月内将办理方式和后续联系方式回复来信人。

四、扣分项目自查情况

(一)一级指标“网站可用性”

经自查监测,我委门户网站首页及其他页面所有链接均能正常访问(通过区内电信和联通线路双线测试),首页平均访问速度为1257ms。

(二)一级指标“信息更新情况”

经自查监测,我委门户网站主要栏目更新频率已达到普查评分标准要求,其中涉及机构设置及职能、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等信息准确。

(三)一级指标“互动回应情况”

1. 我委门户网站已开设“留言咨询”栏目作为政务咨询类栏目,栏目开设以来非涉及举报投诉、信访维稳等敏感信息的留言咨询均直接在线答复,答复内容公开,所有人均可以直接查阅。涉及举报投诉、信访维稳等敏感信息的留言咨询,由于不属于主动公开事项,我委采取单线与咨询人通过电子邮件、QQ、电话等联系方式直接答复留言咨询人,未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2. 我委门户网站已开设“民意征集”栏目作为调查征集类栏目,2021年1、2季度各开展了1次民意征集活动。

3. 我委尚未开设互动访谈类栏目。

(四)一级指标“服务实用情况”

1.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审改办公布的最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我委已不再设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前我委门户网站办事指南类栏目中“审批事项”主动公开的所有审批事项内容均为我委行使出资人职责对监管企业进行审批的事项办事指南,相关事项操作规范参照“八公开”的要进行公开,没有要素类别缺失或不准确现象。

2. 我委主动公开信息中所有下载链接均正常可用。

3. 我委目前没有涉及社会公众的在线申报和查询系统。门户网站上放置有我委用于收集统计监管企业相关数据信息的几个业务子系统登录链接,仅我委监管企业在线登录访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委将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自查,确保达到合格要求。


附件:1. 政府网站季度普查情况表(2021年2季度)

      2. 政府网站监管季度普查报表(2021年2季度)

      3. 政府网站月监测情况表(2021年5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