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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2018-09-06 17:21     来源:广西国资委     作者:广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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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健全企业投资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境外投资管理,规范企业境外投资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促进企业国际化投资经营,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我委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一、《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一带一路”及“走出去”的发展战略,把握政策机遇,加大海外投资力度,境外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促进提质增效升级,增强企业国际投资经营水平,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企业海外投资屡创新高的同时,也暴露了境外投资监管体系不完善,投资项目管理混乱,执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加强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我委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监管企业实际,制定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出台是对现行投资监督管理体系的补充与完善,是规范企业境外投资的有效措施。有利于加强企业境外投资过程指导,防范投资风险,对提高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成功落地起到重大促进作用。

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基本内容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主要由七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总则”, 由第一条至第五条规定组成,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及负面清单;第二部分“境外投资监管体系建设”,由第六条至第十条规定组成,规定了企业应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强化境外项目监管等内容;第三部分“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由第十一条至十四条组成,规定了企业境外投资事项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提交审批材料要求等内容;第四部分“境外投资事中和事后管理”,由第十五条至十九条组成,规定了企业境外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投资监管,建立紧急应对措施和退出机制;投资完成后及时开展投资完成后的项目后评价工作等内容;第五部分“境外投资风险管理”,由第二十条至二十七条组成,规定了企业健全全面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监控及应对措施;第六部分“责任追究”,由第二十八条至二十九条组成,明确了企业投资决策过程中违规追责内容;第七部分“附则”由三十条至三十一条组成,对办法的解释和施行。

三、《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重点强调内容

(一)强调企业要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监管体系。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境外投资行为,重点是投资管理流程、投资决策程序和投资风险管控等制度建设,强化境外投资项目建设过程的规范性和指导性。

(二)强调企业境外投资要履行审批手续。《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是根据《企业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制定,基于境外投资监管难度大,投资环境复杂,投资风险相对较高的情况下,规定涉及境外投资主体的监管企业或监管企业下属全资、控股子企业的境外投资事项都需要履行审批程序。

(三)强调企业境外投资事中和事后管理。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境外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分析,针对外部环境和项目本身情况变化,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要总结投资完成情况并及时开展后评价工作,总结投资效果和经验教训,提高投资管理水平。

(四)强调境外投资风险管理。企业要建立全面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强化境外投资前期风险评估和风控预案制订,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防范投资后项目运营、整合风险,做好项目退出的时间与方式安排。

(五)实行境外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中“第五条”要求不得开展的境外投资项目,企业一律禁止投资或参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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