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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解读

2019-01-02 19:15     来源:广西国资委     作者:广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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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解读

 

近日,自治区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桂国资发〔2018〕47号,以下简称《意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监管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监管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自治区国资委依法依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督促监管企业加强各类审计整改,监管企业的经营管理更加规范,为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大多数监管企业进行了有效整改和纠正,但仍有部分监管企业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屡审屡犯、整改不力等现象时有发生。

为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更好发挥审计工作在国资监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审计整改中出现的问题,自治区国资委开展了广泛调查研究,努力在发现揭示问题的同时,积极推动形成审计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本《意见》,按程序征求了相关企业和部门的意见,并对反馈回来的意见进行汇总和吸纳。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有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了审计整改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挂销号机制。要求被审计单位建立审计整改情况动态监管,实行“对账销号”。二是完善审计整改报告机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生效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报送整改结果报告,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三是建立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机制。要求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未按要求整改的,限期整改或做出具体说明。四是完善内部审计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完善内部审计机构与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监事会以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督促整改整体合力。五是注重强化长效管理机制。要求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整改落实与改进管理相结合,对于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研究和剖析其成因,从管理体制和机制上加以改进,确保问题彻底解决不再出现。要完善各类制度规范,健全内部控制措施,优化经营管理流程,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对加强企业管理的促进作用。

第二部分,有效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一是明确审计整改职责,包括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流程和职责。二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三是加强整改奖惩力度,加大整改考核问责力度。

第三部分,强化持续审计整改力度。整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集中整改阶段,时间为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的90日内。第二阶段是持续整改阶段,时间为形成整改结果报告起到下次审计开始的期间内。第三阶段是回头看阶段,内部审计机构要对整改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并对实施的经验和成果进行梳理汇总。

三、《意见》主要特点

(一)创新工作机制。一是查出问题整改挂销号机制,通过编制“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实行对账销号,排出时间表、明确进度、分解责任,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二是整改报告机制,对审计整改报告的内容、报送时限以及报送对象进行明确。

(二)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的日常沟通联系,延伸审计链条,推动形成审计整改闭环管理。

(三)完善长效机制。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不仅要将审计整改作为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的抓手,更要深入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将审计整改的落脚点放在推动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促进改革发展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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