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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履职清单(2019年版)》解读

《自治区国资委履职清单(2019年版)》解读

2019-08-02 09:54     来源:广西国资委     作者:广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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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要求,继续深化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我委出台了《自治区国资委履职清单(2019年版)》。

与《自治区国资委权责清单(2018年版)》相比,《自治区国资委履职清单(2019年版)》最大的特点就是准确的区分了我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与其他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与责任清单的不同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委作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因此,我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属于国有企业出资人或股东的内部管理事项,不同于其他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与责任事项。

《自治区国资委履职清单(2019年版)》公布了自治区国资委内部管理事项43项,包括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财务监管、产权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多项履职内容,相比《自治区国资委权责清单(2018年版)》减少了1项。同时,还梳理了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和责任事项依据,进一步的界定清楚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边界,提高了国资委行权履职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国资发展改革〔2019〕52号)的要求,结合出资企业的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实际开展分类授权放权,进一步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提高企业内生活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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