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国资委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桂国资发〔2019〕40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目的是不断提升监管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促进监管企业提质增效稳增长。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自治区国资监管企业经营质量效益不断提升,不断刷新历史最好成绩。但和国内外先进企业对标对表,还存在盈利水平较弱的情况,企业的质量效益还没有实现质的飞跃,自治区国资委通过近年的经济运行分析和调研,发现企业在内部管控、成本费用压降、风险防范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此背景下,自治区国资委经过较长时间的酝酿,出台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三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了让企业更加规范、合理的实施《工作方案》,印发了配套文件《工作指引》。
二、主要内容
《工作指引》分为八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全面预算的编制、全面预算的执行、分析与控制、全面预算的调整、全面预算的考核评价、全面预算管理的信息化和附则。
《工作指引》主要内容为:
一是明确全面预算的组织机构。包括企业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全面预算管理综合工作机构等相关机构的主要职责。
二是企业编制全面预算的依据。包括:明确的战略规划、科学的形势研判、深入的调查分析和扎实的基础数据。
三是全面预算的执行、分析和控制。指出企业应当加强对全面预算执行的管理,明确预算指标分解方式、预算执行审批权限和要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制、确保预算刚性,严格预算执行。
四是全面预算的调整。全面预算经审定后应当保持稳定,不得随意调整。由于市场环境、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发生重大差异确需调整的,应当按预算编制流程进行调整。
五是全面预算的考核评价。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全面预算考核制度,把握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重点,对各预算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并合理运用考核评价结果,切实做到有奖有惩、奖惩分明。
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企业应结合行业特点,加强信息化系统集成,将企业的会计核算系统、项目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系统以及ERP系统等与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满足信息数据高度融合和共享的需求。
三、主要特点
一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结合监管企业实际来规范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操作规程。二是根据监管企业实施全面预算起点不同、阶段不同、水平不同的实际情况综合平衡。三是《工作指引》为监管企业提供工作指引和参考,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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