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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0-05-06 19:2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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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的《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举措,对于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监督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可供全区国有企业完善内控体系提供参考,也可供各市县区国资委加强监管提供参考。

一、《意见》出台的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好自治区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区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

二、《意见》起草的依据

文件相关内容主要在《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框架下,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我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桂发〔2014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8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4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系统提出内控体系建设的任务和举措。

三、文件适用范围

该文件主要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国资委监管的企业,文中统称“监管企业”。各市、县(自治县)、区国资委,以及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国资办如未出台相关文件,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可参照执行。

四、内控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内控体系的建设总的要求是要进一步树立和强化“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内控理念,通过“强监管、严问责”和加强信息化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要求嵌入业务流程,促使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形成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全面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

具体来说:

一是各企业要从组织体系建设、制度体系建设、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入手,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大风险、信息化监管平台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层层抓好落实。要切实解决内控体系建设中职能部门、监督部门职能交叉重复、职责边界不清、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角色问题;切实解决企业存在的经营管理流程不合理、风险因素考虑不到位、风险控制决策不落实等问题;切实解决内部控制评价缺失或走过场、监督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二是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协同一致,采取监督评价、出资人监督、监督结果运用等举措,推动内控体系得到落实与不断优化完善,形成监督闭环,增强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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