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016〕201608050030、201609210041号计划函要求,于2016年11月18日就企业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及监事会专项审计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企业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及监事会专项审计服务(GXZC2016-G3-3192-CGZ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A1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广西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完成审计报告交付采购人;
(2)A2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广西水力机械研究所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完成审计报告交付采购人;
(3)A3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原广西煤炭科学研究所)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完成审计报告交付采购人;
(4)A4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广西塑料研究所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项;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完成审计报告交付采购人;
(5)B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监事会专项审计服务1项;
合同履行日期:自本次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6月年度审计结束;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xzfcg.gxzf.gov.cn),2016年10月28日。
四、评标日期:2016年11月18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沈德添、廖红春、汪美媛、马果珍
采购人代表:黄桂宁(A1-B分标)
五、中标信息:
A1分标: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五层F-0506、F-0508、F-0510号
3.中 标 金 额:捌万叁仟元整(¥83,000.00元)
A2分标:
1.中标供应商名称:中众益(广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1栋2605号
3.中 标 金 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A3分标: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信达友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茶花园路8号碧湖大厦12层
3.中 标 金 额:柒万叁仟元整(¥73,000.00元)
A4分标: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10层7号房
3.中 标 金 额: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元)
B分标:
1.中标供应商名称: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21层2117-2123号
3.中 标 金 额:肆拾叁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439,920.00元)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联系方式:
A1-B分标: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号
联系人及电话:郑浩宇,0771-281376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李肯星,联系电话:0771-2443919
3.监督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9851。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公开招标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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