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017〕201704240105号计划函要求,于2017年8月31日就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法律服务采购(GXZC2017-G3-9839-CGZ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1项;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xzfcg.gxzf.gov.cn),2017年7月31日。
四、评标日期:2017年8月31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李茵、李凤群、于柯夫、曾素云
采购人代表:黄晓东(本项目)
五、采购结果信息:
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缺陷,废标。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联系方式:
本项目: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南宁市桃源路3号
联系人及电话:郑浩宇,0771-281376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王国敏,联系电话:0771-5309319
3.监督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9851。
七、采购结果公告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公开招标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