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系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所属类型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期限 |
公开渠道 |
未依法公开承担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国资领域规范性文件及其政策解读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长期 |
自治区国资委网站、政务新媒体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市级国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2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电话、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长期 |
自治区国资委网站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市级国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3 |
国资领域年度计划及进展情况、中长期规划 |
国资领域年度计划及进展情况、中长期规划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长期 |
自治区国资委网站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市级国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4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国民经济运行数据,生产经营总体情况等国有企业有关汇总信息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月公开 |
长期 |
自治区国资委网站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市级国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5 |
部门预算、决算 |
本机关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及其二级预算单位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 |
长期 |
自治区国资委网站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及其二级预算单位 |
市级国资部门及其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6 |
上一年度的“三公”经费、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 |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 | |||||||
7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计划实施采购时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等 |
县级以上国资部门及其二级预算单位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4〕49号) |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 |
长期 |
广西政府采购网、自治区国资委网站 |
县级以上国资部门及其二级预算单位 |
市、县级国资部门及其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8 |
资格预审公告、采购公告、单一来源公示、框架协议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废标(中止)公告、合同公告、履约验收公告 |
县级以上国资部门及其二级预算单位、代理机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3.《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4〕49号) |
中标、成交结果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采购文件同时公告;更正事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涉密部分可以不公告 |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中标、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单一来源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广西政府采购网、自治区国资委网站 |
县级以上国资部门及其二级预算单位、代理机构 |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依法进行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 ||
9 |
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 |
项目名称、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等 |
县级以上国资部门及其二级预算单位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70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 |
主管预算单位应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分网公开预算项目执行情况 |
长期 |
广西政府采购网、自治区国资委网站 |
县级以上国资部门及其二级预算单位 |
市、县级国资部门及其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10 |
国资领域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重大建设项目 |
国资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名称、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长期 |
自治区国资委网站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市级国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11 |
应急预案 |
突发公共事件 |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
12 |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发布的预警信息和事件应对情况 | ||||||||
13 |
公务员招录 |
公务员招录相关信息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公务员录用规定》 |
按自治区公务员考试统一规定时间公开 |
按照规定期限公开 |
自治区国资委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 |
市级及以上国资部门 |
市级国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14 |
公务员公开遴选 |
公务员公开遴选相关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 |
在自治区遴选统一规定时间公开 |
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
15 |
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含补充公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 |
在公开招聘启动正式报名之前发布 |
不少于3个月 | |||||
16 |
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
事业单位招聘结果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不少于7日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 | ||||||
17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法治建设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桂法办通〔2024〕6号) |
每年4月1日之前 |
长期 |
自治区国资委网站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市级国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18 |
人大代表建议 |
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答复的人大代表建议、应当公开答复内容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89号) |
每年12月底前 |
长期 |
自治区国资委网站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市级国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19 |
政协委员提案 |
由国资部门答复的政协委员提案、应当公开答复内容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每年12月底前 |
长期 |
自治区国资委网站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市级国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20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监督方式等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长期 |
自治区国资委网站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市级国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21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长期 |
自治区国资委网站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市级国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
22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每年1月31日之前 |
长期 |
自治区国资委网站 |
市级以上国资部门 |
市级国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公开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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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