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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4-01-11 11:39

去年以来,自治区国资委依法依规行权履职,扎实有效开展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树立了机关工作公开透明形象。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委于2008年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一服务两公开”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2013年度,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等制度并印发委机关各处室贯彻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2013年,根据我委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等内容,在网站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充分利用网站这一信息公布平台,及时让社会了解工作动态。我委自2005年开办门户网站以来,参照上级部门对做好网站工作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做好网站建设工作。 20135月,我委再次对门户网站进行全新改版升级,主要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等上级门户网站内容,同时根据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各项指标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设立新栏目、设计新版面,不断完善运行环境、内容管理与操作流程。通过门户网站的改版和加强维护管理,突出信息公开内容,系统规范公开信息,扩大信息总量,完善栏目功能,加强信息交互,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社会公众网上获取公开信息更加方便,日常点击率有较大提高。同时,我委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国资委子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各项信息,并定期制作国资监管工作简报对外公布。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2013年,我委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继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并配合自治区有关厅局完成相关重大决策、重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委无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各渠道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3年度我委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15条;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信息276条。根据规定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内容。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策性文件13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委依申请公开场所定点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国资委窗口和委机关办公室服务窗口,2013年收到正式信息公开申请5项,已按照我委监管职能范围对非涉密信息进行了公开,对不属于我委公开范围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信息明确告知了申请人,建议申请人按政府部门职能分工向具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全部免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运行正常。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度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委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