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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1-29 18:41

自治区国资委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自治区国资委认真依法依规行权履职,紧密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扎实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树立了机关工作公开透明形象。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根据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要求,从2008年5月启动至今,我委坚持推动委机关“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成立自治区国资委“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我委“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一服务两公开”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委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等制度,在我委网站上公布并印发委机关各处室贯彻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等制度内容,及时在网站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充分利用网站这一信息公布平台,及时让社会了解工作动态。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我委制定并印发了《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及发布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监测、更新维护、安全防护、责任处罚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并根据最新政策和规章要求不断修订完善。自2005年开办门户网站以来,参照上级部门对做好网站工作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做好网站建设工作。目前为止已对门户网站进行三次改版升级工作。根据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各项指标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设立新栏目、设计新版面,不断完善运行环境、内容管理与操作流程。通过门户网站的改版和加强维护管理,突出信息公开内容,系统规范公开信息,扩大信息总量,完善栏目功能,加强信息交互,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2015年,在我委门户网站 “热点专题”栏目原有的“国资国企要情”、“企业文化建设”、“全区国资系统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广西国有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对接合作项目推介专版”、“广西国资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等栏目的基础上,增加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专栏”,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公布。社会公众网上获取公开信息更加方便,日常点击率有较大提高。我委还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国资委子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各项信息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在门户网站以及自治区政府统一平台上公开了监管企业目录,并与监管企业门户网站形成链接,可直接查询监管企业网站内容;同时为进一步突出主业,明确企业发展战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正确引导企业把握投资方向,严格按照非主业投资,依据有关法规法规及规章制度,对提出主业调整申请的部分企业主业重新进行核定,对新划拨我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主业进行审核确认,并在我委门户网站及统一平台上予以公布。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在我委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增加了“民意征集”,对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民意征集工作。同时,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 “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并配合自治区有关厅局完成相关重大决策、重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委加大了对国有企业的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全区国资委系统企业2015年经济运行简况6条,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情况5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我委2015年度没有虚假、不完整信息公开事项。

(二)我委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国资监管信息,保证权力行使公开透明。2015年,我委在委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83条,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国资委子站公开信息396条。

三)主动向自治区档案馆、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图书馆等信息公开渠道报送规范性文件5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5年我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并充实内容,整改后的门户网站已达到有关政策要求标准,并继续按照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定期公开相关信息。其中动态内信息7日内发布更新、文件内信息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5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5件,已按我委监管职能范围对属于我委公开范围的非涉密信息在期限内进行了公开。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对不属于我委公开范围或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信息均明确告知了申请人,建议申请人按政府部门职能分工向所申请信息的具体主管部门提出公开申请。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2015年我委信息公开接待场所地点保持不变,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我委窗口和我委办公场所信息公开接待点均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设立,安排专人保障相关工作开展、相关办公自动化设备运转正常。2015年在接待场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委办理的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因申请人不服我委答复意见,向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于2015年11月12日出具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我委对申请人作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的行政行为。随后,申请人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工作。根据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做好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力度。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央企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制定我委管企业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学习。针对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地更新和完善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委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业务能力。